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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走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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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居然会毛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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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中午的饭点,后厨的抽油烟机终于停了下来,空气中残留的甜蒜酱回锅肉香气,渐渐被窗外飘进来的槐花香取代。邢成义解下系了一上午的围裙,围裙上沾着些微油星和酱汁,他随手往水池里一扔,拧开水龙头冲了冲,又用洗洁精搓出泡沫,麻利地洗干净,拧干后挂在墙上的挂钩上——那挂钩是他刚来店里时,和王哥一起钉上去的,如今上面还挂着王哥的深蓝色围裙,两条围裙并排着,像两个并肩忙活的身影。

“王哥,歇会儿不?我回宿舍躺半小时,两点前准回来,下午的外卖单子估计得爆。”邢成义擦了擦手上的水,转头看向正在擦拭灶台的王哥。

王哥比他大五岁,是“学子家常菜”的另一位厨师,两人一起搭配工作。王哥话不多,手艺却扎实,擅长做鲁菜,邢成义的回锅肉火了之后,他也跟着琢磨,偶尔会给邢成义搭把手,切个配菜、调个酱汁,两人配合得格外默契。他抬起头,额角的汗珠顺着脸颊滑下来,落在沾满油污的厨师服上,晕开一小片深色:“行,你去吧,我把灶台收拾干净,也回宿舍歇着。”

张阿姨在前台收拾着桌椅,听到两人的对话,笑着喊:“你们俩都歇会儿,中午忙坏了,下午有小李盯着,实在忙不过来我再叫你们。”

邢成义应了一声,推开门走出后厨。午后的阳光正好,透过路边的梧桐树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风里带着初春的暖意,吹在脸上,让人浑身都觉得舒展。他和王哥住的宿舍就在餐馆后面的老式居民楼里,步行不过五分钟的路程,是老板帮忙租的双人间,面积不大,却被两人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靠着墙,邢成义住下铺,王哥住上铺;床对面是两张并排的书桌,上面摆着各自的生活用品——邢成义的桌上放着菜谱和记账本,王哥的桌上则多了几本书和一个砚台;角落里还有两个简易的衣柜,里面挂着他们的厨师服和换洗衣物。

推开门,宿舍里静悄悄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地板上,形成一片温暖的光斑,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墨香——不是平时后厨的油烟味,也不是洗衣液的香味,而是一种沉静又雅致的气息。邢成义刚要换鞋,就看到王哥正坐在书桌前,背对着他,手里握着一支毛笔,低头专注地写着什么。

他心里愣了一下,平时王哥中午要么躺在上铺午休,要么坐在书桌前看菜谱,怎么今天突然练起了毛笔字?而且看这架势,还挺认真的。邢成义放轻了脚步,悄悄走了过去,生怕打扰到王哥。他的脚步声很轻,落在地板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王哥依旧专注地写着,丝毫没有察觉。

走近了才看清,书桌上铺着一张宽大的米黄色宣纸,宣纸的质地细腻,边缘整齐,一看就不是便宜的普通纸张;砚台里盛着乌黑发亮的墨汁,墨香就是从这里飘出来的,砚台的造型古朴,上面刻着简单的云纹;王哥握着一支兼毫毛笔,笔杆是深棕色的竹制,带着温润的光泽,笔尖柔软而有弹性。他的坐姿端正,腰背挺直,手腕悬着,不碰桌面,笔尖在宣纸上缓缓移动,一笔一划,都写得格外认真。他的眉头微微蹙着,眼神专注地盯着笔尖,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眼前的宣纸和笔墨,外界的一切喧嚣——包括餐馆的叫卖声、马路的车鸣声,都与他无关。

宣纸上已经写了好几行字,是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字体娟秀中带着点刚劲,笔画流畅自然,起笔收笔都很有章法,结构匀称,疏密得当,每个字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韵味。邢成义虽然不懂书法,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菜谱上的印刷体和自己记账时歪歪扭扭的字迹,但也能一眼看出,王哥的字写得真好,比那些挂在酒店大堂里的书法作品还要好看几分,看着就让人觉得心里平静。

“王哥,你还会写毛笔字啊?”邢成义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轻声问道,声音压得很低,生怕打破这份宁静。

王哥听到声音,才缓缓抬起头,转动脖子时,发出轻微的“咔嚓”声,显然是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他看到是邢成义,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放下手里的毛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腕和手指,指关节发出一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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