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心脏突然像被一只浸了冰水的铁手狠狠攥住,骤然缩成核桃大,连呼吸都卡在喉咙里,肺里的空气瞬间被抽干。沙发上坐着个人,迷彩服的袖口挽到小臂,露出内侧狰狞的狼头纹身——那纹身我太熟悉了,是辛集兴十八岁在唐人街纹身店纹的,当时还因为颜料过敏肿了半个月。他正低头玩着一把蝴蝶刀,刀刃“唰唰”划过空气,可我分明看见他握着刀柄的指节泛白,显然也和我一样慌了神。
耳边的一切声响瞬间消失了——雷清荷的笑声、雪茄燃烧的滋滋声、蝴蝶刀的划空声,全被自己“咚咚”的心跳声盖过。后背的冷汗顺着脊椎往下淌,浸湿了风衣内侧的衬衫,连握着门把的手都开始微微发颤。我怎么也没想到,辛集会提前混到这里,还刚好和我撞在雷清荷的办公室里——这是巧合,还是雷清荷设下的陷阱?
沙发上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辛集兴。他穿一件洗得发白起球的迷彩服,袖口磨破了边,肘部打着块深绿色的补丁——那是我去年给他缝的,当时他还笑我针线活比唐人街的阿婆还糙。最扎眼的是他左脸的刀疤,从眉骨斜斜划到下颌,长约三寸,边缘泛着浅粉的增生,像条扭曲的蚯蚓——这是我们十五岁那年,在唐人街替被小混混抢钱的卖花阿婆出头时,他替我挡砖头留下的。可此刻这道疤,却成了他“亡命之徒”的勋章,配上他跷着的二郎腿、随意搭在膝盖上的手腕,活脱脱一副混不吝的模样。
他手里把玩着一把银色蝴蝶刀,刀刃在水晶灯下发着冷光,“唰唰”地在指间转出残影,时而开合,发出“咔嗒”的脆响。听见门响,他抬眼看来,瞳孔先是微缩,眼睑飞快地颤了一下——那是只有我们俩才懂的、掩饰惊讶的小动作,随即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神态,嘴角勾起一抹嗤笑,挑眉道:“哟,这不是龙圩坝的大功臣袈沙吗?雷先生都等你十分钟了,可算舍得从哪个温柔乡钻出来了?”
我的指尖猛地攥成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肉里,掐出四道弯月形的印子,疼得我倒抽一口冷气,却不敢发出半点声响——这痛感像根针,瞬间刺破了我强装的镇定。怎么会是他?三天前在黑礁湾的鱼排上,他明明说“下周才托铁蛇搭线混进核心圈”,怎么突然就出现在雷清荷的办公室?是计划提前了?还是他被雷清荷抓了把柄,被迫当诱饵?更让我心头发紧的是,雷清荷把我们俩凑在一起,是单纯的“同乡叙旧”,还是早就识破了什么,故意设下的试探局?
无数个念头像仓库里被点燃的火药,在脑子里“轰”地炸开,震得我耳膜发疼,连眼前的景象都有些发晃。鼻尖却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的味道——还是小时候我们偷偷抽的廉价万宝路,烟味里混着股淡淡的枪油味,那是雷朵集团手下天天摸枪蹭上的“标配”味道。这熟悉的味道撞进鼻腔,瞬间勾起了唐人街的回忆:我们蹲在巷口的垃圾桶旁,分抽一根皱巴巴的万宝路,呛得直咳嗽,却笑得像偷吃到糖的孩子。可现在,我们却在虎穴里相对,连一句“你还好吗”都不敢说。
“袈沙,愣着干什么?过来坐。”雷清荷的声音突然响起,打破了办公室里短暂的凝滞。他从宽大的酸枝木老板椅上站起来,身上穿一件杭绸黑唐装,领口绣着暗纹莲花,袖口滚着圈金线,左手大拇指上套着枚鸽蛋大的翡翠扳指,绿得莹润,敲在桌面上发出“笃、笃”的轻响,节奏不急不缓,像在敲我的心鼓。
他抬手指了指辛集兴旁边的真皮沙发空位,皮面被阳光晒得发亮,上面还留着个浅浅的臀印。雷清荷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目光在我和辛集兴之间来回扫动,像在打量两件待价而沽的商品:“阿兴刚跟我闲聊,说你们俩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小时候都在唐人街的同一条巷子里摸爬滚打?”
他的语气听着随意,可我分明看见他握着扳指的手指紧了紧,眼神里闪过一丝探究——那是猎人盯着猎物的眼神,只要我们俩有半分破绽,就会立刻扑上来撕咬。我后背的冷汗顺着脊椎往下淌,浸湿了风衣内侧的衬衫,黏在皮肤上又凉又痒,可我只能强压着慌乱,慢慢朝沙发走去,军靴踩在地毯上,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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