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朝廷整改的方向,应当从单纯的军事清剿,转向海防—市舶—内政三位一体的长治久安架构。设立总理海防事务衙门,统筹兵部、户部、工部的相关事宜;修订《市舶司条例》,鼓励探索新航线,结交远方国家;更必须将漕银折色、统购统销的效果,惠及沿海盐民、渔民,减轻他们的劳役,帮助他们维持生计,使海疆的百姓,都成为朝廷的耳目和屏障。
如果做到这些,那么今天的惊涛骇浪,可以变成明天的平坦道路;今天的海盗祸患,可以转化为明天的税收来源。开辟万里海洋,传播朝廷威仪到遥远地域;收获无穷的海上利益,充实神州的仓库。这是上承祖宗开拓的志向,下开万世太平的基础。我虽然愚笨,敢不把所有想法说出来吗?
陈文若笔走龙蛇,两篇策论一气呵成,既有对现状的深刻洞察,又有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更放眼长远规划,格局宏大,思虑周密,文采斐然又言之有物。写罢,他轻轻吹干墨迹,阖目养神,仿佛耗尽了心力。
不远处,贾廷和也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他眼中闪烁着一种复杂的光芒,有惊疑,有恍然,更有一丝棋手看到精妙棋局时的兴奋与冷酷。他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提笔写下自己的策论。他的角度,更加犀利,甚至……带着一丝阴毒的巧思。
《漕银折色论》(贾廷和版)
臣闻:法不可独行,势不可逆取。漕银折色,利刃也,用之善则割腐生新,用之不善则伤国本。今朝廷欲行此法,当思阳谋锁链,环环相扣之术,使利柄在我,而弊窦自塞。
一曰“定价阳谋”。不必定死折银之数,而颁“浮动格例”:以近十年粮价中数为基准,许州县据当年丰歉,于基准上下浮动半成呈报户部核定。此举似予地方之权,实藏中枢之控。户部可借核定之机,察州县官声民情——报浮价过高者,非庸即贪;报浮价过低者,非酷即蠢。贪蠢之吏,皆可次第汰换,而所用者,必为能体察上意、善于周旋之干员。是故,定价非仅为征银,实为甄别天下官吏之无声考课。
二曰“火耗归公之谋”。明诏火耗不得过一分,且所耗银两,悉数解运入京,充作“平准基金”,专用于丰年籴米储仓。如此一来,火耗从私敛变为公赋,从污名变为善政。地方若多征,则京库多得,可增籴储;若少征或不征,则显其吏治清廉,可为楷模。朝廷坐收其利,而清浊之吏,自现形于基金账簿之间。
三曰“绅衿一体纳粮之伏笔”。折色之后,田赋皆以银计。可徐徐图之,先言“为均平赋役”,要求所有田亩,无论官绅民户,皆需重新登记造册,明晰折银基数。此时阻力最小。待册成之后,再议“绅衿优免”之额,或减或免,主动权尽在朝廷。此乃温水烹蛙,步步为营之策。
此三环相扣,看似广布恩德、体恤下情,实则每一环皆暗含机括,将官吏、豪绅、钱粮尽数纳入无形牢笼。行之五年,则朝廷不怒而威,府库不苛而盈,吏治不查而清。此非阴谋,乃堂堂正正之阳谋,顺之者昌,逆之者……自有后来者顶替其位。
【白话解释】
我听说法律不能单独推行,形势不能逆向获取。漕银折色,是一把利刃,用得好就能割除腐败生出新肉,用得不好就会伤害国家根本。现在朝廷想要推行这个法令,应当思考公开的谋略形成锁链,环环相扣的方法,使利益的权柄掌握在我们手中,而弊端漏洞自然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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