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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直播:带着老祖宗一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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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历史名相(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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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河南道黜陟使(中央派往地方考察吏治的官员)阎立本巡查,召见狄仁杰问话时,发现他“辞气慷慨、条理清晰”,不仅为其洗清冤屈,还称赞他“仲尼称观过知仁,君可谓沧海遗珠矣”,将他提拔为并州都督府法曹参军(负责地方司法、刑狱的官员)。这次遭遇让狄仁杰明白:官场需智慧,但“守正”永远是立身之本。

- 大理寺丞:一年断案万七,无一人申诉:上元二年(公元675年),狄仁杰因政绩突出,被调往中央任大理寺丞(最高司法机构的官员,负责审理京城及全国重大案件)。当时大理寺积压了大量陈年旧案,涉及囚犯数千人。狄仁杰上任后,“夜以继日,阅案不倦”,仅用一年时间便将所有积案审结,涉及人数多达一万七千余人,且审结后无一人因判决不公而上访申诉——这一记录在唐代司法史上堪称奇迹,也让“狄公断案”的名声传遍朝野。他断案从不拘泥于法条,更注重“情理兼顾”:曾有一对兄弟因争夺家产打官司,狄仁杰没有简单判罚,而是召来兄弟二人,讲述“兄弟同心”的典故,还带他们去看幼时共同居住的旧宅,最终兄弟二人幡然醒悟,主动撤诉,被时人称为“以情化狱”的典范。

- 犯颜谏君:救“昭陵柏”之罪,守司法底线:仪凤元年(公元676年),左威卫大将军权善才、右监门中郎将范怀义因巡查时不慎,误砍了唐太宗昭陵(皇家陵墓)前的一棵柏树。唐高宗得知后勃然大怒,认为“此乃大不敬,当处死刑”,命狄仁杰负责审理,要求定死罪。狄仁杰查阅律法后,认为二人“罪当免职,而非处死”,遂上书劝谏。唐高宗怒斥道:“昭陵是朕父皇的陵寝,柏树被砍,是朕之不孝!你敢为他们求情,是想抗旨吗?”狄仁杰却从容回答:“陛下律法规定‘误毁皇家陵寝草木者,杖责一百,免官’,若今日因一棵柏树杀两位将军,便是‘法外施刑’。后世子孙若效仿陛下,随意更改律法,天下将无公正可言!”最终,唐高宗被说服,免去二人死罪,仅将其免职。此事让狄仁杰声名更盛——他不仅敢“守法”,更敢在皇帝盛怒时“护法”,成为当时官场中“司法正义”的象征。

二、地方治政:从宁州“德政碑”到豫州“救囚六百”,以民为念

狄仁杰多次被贬或调任地方,每到一处,都以“安抚百姓、革除弊政”为己任,留下诸多“德政”,甚至被百姓立碑纪念,成为“地方官楷模”。

- 宁州刺史:抚戎安边,百姓立碑颂德: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武则天临朝称制初期,边疆不稳,西戎部落时常侵扰陇右地区,狄仁杰被任命为宁州刺史(今甘肃宁县,地处关中与陇右的交通要冲,多民族杂居)。当时宁州汉族与少数民族矛盾尖锐,前任刺史采取“强硬镇压”政策,反而激化冲突。狄仁杰到任后,一改旧策:他亲自走访西戎部落,与部落首领“饮酒盟誓”,承诺“朝廷不扰部落生计,部落亦不得侵扰汉人村落”;同时下令废除“民族赋税差异”,汉族与少数民族同等缴税、同等受法律保护。不到半年,宁州境内“胡汉相安,商旅畅通”,百姓为感谢他,自发在宁州城外修建“德政碑”,碑文中写道“狄公至,胡汉无争,夜不闭户”。后来,中央派御史郭翰巡查陇右,路过宁州时,见百姓纷纷在碑前祭拜,感叹道:“狄公之德,非仅治一州,实乃安一方啊!”

- 江南巡抚使:焚“淫祠”千七,正民风礼法:垂拱四年(公元688年),狄仁杰调任江南巡抚使(负责巡查江南地区吏治、民风的官员)。当时江南(今江苏、浙江一带)盛行“淫祠”之风——百姓为求神拜佛,修建了大量供奉民间邪神、妖鬼的祠堂,不仅耗费民财,还常有“巫祝借祭祀敛财、害人性命”的事件发生。狄仁杰调查后,认为“淫祠惑民,败坏礼法”,遂下令:除供奉夏禹(治水救民)、太伯(礼让天下)、季札(君子典范)、伍员(忠君爱国)四位先贤的祠堂外,其余一千七百多所淫祠全部焚毁;同时下令禁止“巫祝跳神、活人献祭”等陋习,还在各地兴办学校,教授儒家礼法。此举虽遭到部分迷信百姓的反对,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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