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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媚娘改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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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文化之权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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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庆七年,夏。

    活字印刷的墨香尚未散去,各地州学、县学的琅琅书声已然渐起。 然 而, 朝 廷 与 世 家 大 族 之 间 那 场 看 不 见 硝 烟 的 战 争, 却 从 人 才 选 拔、 知 识 传 播 的 层 面, 悄 然 蔓 延 至 了 更 为 核 心 的 领 域 — — 文 化 的 阐 释 权 与 话 语 权。 当廉价的“官版”书籍如同潮水般涌向市井乡野, 当 标 准 化 的 经 义 教 材 成 为 无 数 寒 门 士 子 的 启 蒙 读 物,** 一场关于“何为正统”、“谁在定义知识”的角力,已不可避免。

    冲突,最先在看似最“纯粹”的学术领域爆发。

    这年秋闱乡试之前,礼部颁布了新的《明经、进士科考试规范细则》, 其中除了再次强调答题需务实、重策论之外,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一 条 是: “ 诸 生 答 经 义 策 问, 当 以 秘 书 省 颁 行 之 《 五 经 定 本》 及 孔 颖 达 等 奉 敕 所 撰 《 五 经 正 义》 为 准 的。 如有引用别本异文,或阐发与《正义》相悖之论,虽言之成理,亦需注明出处,并不得作为主干立论依据。” 同 时, 规 定 各 地 官 学 教 授, 亦 需 以 此 为 标 准 教 授 生 徒。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道诏令,看似只是规范考试, 实 则 是 以 朝 廷 的 名 义, 将 儒 家 经 典 的 “ 标 准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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