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夜,与中原截然不同。
没有更夫的梆子声,也没有犬吠鸡鸣,只有风。风从遥远的天边吹来,掠过一望无际的草海,发出低沉如牛吼般的呜咽,卷起冰冷的寒意,似乎要将大地上的一切都冻结。
然而,在这片冰冷的黑暗中,却有一处地方,温暖如春,亮如白昼。
那是一顶巨大无比的金色帐篷,如同草原上隆起的一座小山。帐篷的顶端,用纯金打造的狼头在火光下闪烁着森然的光芒。帐篷周围,无数的火把将黑夜照得通明,手持弯刀的突厥武士如同雕像般伫立,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这里,便是东突厥颉利可汗的王帐。
帐内,温暖的空气中弥漫着烤全羊的焦香和马奶酒的醇厚气味。地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几十个火盆烧得通红,将整个大帐烘烤得暖意融融。
大帐正中,一个身材魁梧如熊罴的男人,正盘腿坐在一张由白狼皮铺就的矮榻上。他穿着一件紫貂皮缝制的长袍,腰间系着镶满宝石的金带,浓密的络腮胡几乎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如同鹰隼般锐利的眼睛。
他便是这片草原名义上的主人,颉利可汗。
此刻,他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刀,从面前一只烤得金黄流油的全羊身上,割下一大块滋滋作响的羊腿肉,看也不看,直接塞进嘴里大口咀嚼。油脂顺着他的胡须滴落,他却毫不在意。
在他的下首,坐着十几个同样体格健壮、气息彪悍的突厥部落首领。他们面前都摆着大块的牛羊肉和盛满马奶酒的银碗,气氛却有些沉闷,只有刀子割肉和咀嚼的声音。
所有人的目光,都有意无意地瞟向帐篷中央站着的那个人。
那是一个中原人。
他穿着一身得体的唐国官袍,身形挺拔,面容清癯,颌下留着三缕长须,打理得一丝不苟。在这充满了原始与粗犷气息的王帐之内,他就像一棵孤零零的青松,显得格格不入,却又自有一股从容不迫的气度。
他便是秦王李世民派来的使者,太常卿,郑元奇。
“郑使者,”颉利可汗终于咽下了口中的羊肉,他用油腻的手抓起银碗,将辛辣的马奶酒一饮而尽,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目光落在了郑元奇身上,“你刚才说,只要我出兵,帮你们的秦王殿下,打那个叫杨辰的皇帝。你们的秦王,就愿意将他的妹妹,嫁给我做妃子?”
他的汉话说得有些生硬,但意思却很清楚。
郑元奇微微躬身,不卑不亢地答道:“正是。我家秦王殿下说了,大汗您是草原上的雄鹰,杨辰不过是窃取了隋室江山的乱臣贼子。若大汗能出兵,与我大唐南北夹击,共讨此贼,待功成之日,秦王愿以皇妹相嫁,并奉上丝绸十万匹,金银五万两,以结永世之好。”
“哗——”
郑元奇话音刚落,帐内那些原本沉默的部落首领们,顿时一片哗然。
十万匹丝绸!五万两金银!还有一个大唐的公主!
这手笔,不可谓不大。
对于常年在草原上与风雪搏斗的他们来说,中原的丝绸、金银,还有那细皮嫩肉的女人,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
一个满脸横肉的部落首领当即站了起来,大声嚷道:“大汗!还犹豫什么!那个杨辰我听说过,不过是瓦岗出来的一个毛头小子,能有多大本事?咱们只要派出三万狼骑,就能把他的长安城踏平!到时候,别说金银丝绸,整个中原的花花世界,都是咱们的!”
“没错!大汗!打吧!”
“李唐的秦王都求到咱们头上了,说明那个杨辰已经不行了!这是咱们入主中原最好的机会!”
帐篷里的气氛,瞬间变得火热起来。一个个部落首领双眼放光,仿佛已经看到了无数的财富和奴隶在向他们招手。
郑元奇看着这一幕,脸上依旧挂着平静的微笑,眼底深处,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然而,坐在主位上的颉利可汗,却没有像他的手下那般激动。
他那双锐利的眼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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