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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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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艰难的判定,法律规定可以判定,可是能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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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再有一点是,如果按照当时的时间,已经属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对此,工商管理那边说,到时候安排一个在规定期限内的时间就好了。

    反正作为当事人的他们,如果不将约谈的时间说出去,谁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进行约谈的。

    就算是伪证,对方拿不出证据,证明这是伪证。

    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份证据在日期上填了当月的15号!

    那天有那么多人看着呢,他怎么说?

    所以对于这件事情,王海也只能进行含糊的回答:

    “审判长,这件事情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

    .

    ….

    审判台席位上,彭光亮敲响法锤。

    对于伪造这件事情,说实话,还是需要依照相关的证明,来确定证据是否属实。

    既然在这场庭审上,关于这些证据,有疑问。

    又不能当庭确认证据的真假。

    因为双方的答辩,都不能够确认真实。

    说白了——双方各执一词,完全不能够判定是真是假。

    只能通过物证局和法庭鉴定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上确认。

    没有法律上的确认,那么,审判长也不会对于证据,进行采纳。

    至于是否伪证,那是其他另一方面的事情。

    与本次庭审的判定没有太大的关联。

    理清思路。

    彭光亮敲响法槌:“由于工商管理出具的证据有疑问。”

    “且暂时不能证明其证据的确定真伪。”

    “在本庭中,对于该证据不予采纳!”

    “并且,合议庭认为,该证据不影响庭审的后续,对于这一点,原告方和被告方有没有异议?”

    法槌敲响,彭光亮对于余言提出来的证据进行了不予采纳。

    对于这一情况,余言没有再继续发言,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毕竟.…如果有异议,那么就需要对于该证据进行鉴定完证据再重新庭审。

    对于他们一方更加的不利。

    对于审判长要求继续庭审,苏白也没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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