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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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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白: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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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林栋身上出现了大片棍棒造成的重伤?”

    证物属于证据的一点。

    如果单以证物来推断罪行的话,的确构不成证据链。

    达不到犯罪的行为。

    口供同样属于单一证据,不能构成在证据链。

    可是对方的律师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徐峰的口供是和林栋身上的伤痕形成的证据链。

    说白了,证物是直接证据,但是林栋的伤痕直接的证明了徐峰的口供是真实的,同样属于直接证据。

    那么基于这一点….

    完全可以抛开方唐委托律师口中的,单一口供不能形成证据链,构不成犯罪事实。

    苏白询问的两个问题的目的关键点也就在这里。

    对方律师明显是想通过找不到证物这一点来进行脱罪。

    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的意义.…

    就算是这场庭审,没有进行宣判,但是这种实际上已经明显知道了对方的犯罪行为了,肯定会把证物这一条补上。

    找到证物。

    或者是从其他方面,例如苏白所询问的核心内容口供加林栋身上的伤痕等于直接证据…

    也可以进行直接的判决。

    面对苏白的询问,方唐和董冰将注意力全部放在自己的委托律师身上。

    两人的委托律师是广东某律所的著名刑事律师。

    面对苏白的反问,张涛将回答权交给了方唐和董冰。

    “这几个问题请我方当事人进行陈述回答。”

    张涛开口,把问题抛给了方唐和董冰。

    这个案子在张涛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反驳的余地。

    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罪名没有什么太多的问题。

    他和方唐以及董冰交流过,没有必要针对过失致人死亡做无罪辩护,做一个减刑辩护比较好。

    可是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一口咬定没有过失致人死亡,他们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并且强烈要求刑事律师做无罪辩护。

    张涛也没有办法,只好按照两个人的要求去做无罪辩护。

    并且提前说明了事项极可能会加重刑罚判决。

    对于张涛的提前说明,方唐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要求张涛做无罪辩护。

    张涛只好答应下,毕竟自己已经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对方还这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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