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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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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白: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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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自己存在什么过失行为。

    两人的委托律师,也针对这一点进行了辩诉。

    辩诉的焦点在于。

    认定不存在过失行为!

    “审判长,我方认为我方当事人方唐,董冰不涉及到过失致人死亡。”

    “其中有以下几点——”

    “第一,发生矛盾的行为,是当事人徐峰和林栋等人进行的和我方并没有直接关系。”

    “第二,我方当时只是愤怒于林栋的行为,并没有行使任何的其他行为,并且,按照徐峰等人的说法,当时的那根“木棒”,也就是本场庭审的唯一物证,暂时没有找到。”

    “只有徐峰等人的口供证明了这一点。”

    “我方有权利怀疑,这是对于我方的诬告。”

    “只具有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因此,不能判定我方有罪。”

    “我方申请撤销对于我方的控告。”

    这场庭审最关键的一点儿也在这里。

    没有物证,能不能证明方唐和董冰的过失犯罪行?

    即——明知方唐和董冰有犯罪行为,可是基于没有证据,形成不了完整的证据链,且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一口否认。

    直接咬死没有这种情况。

    苏白:???

    判定过失犯罪原本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你现在来这出?

    来阐述证据链了是吧?

    来来来,我让你阐述!

    苏白举手示意有问题需要进行询问,在得到了审判长王雷的同意后,开口道:

    “基于被告方的陈述,我想询问几个问题….”

    “第一:找不到物证,证据链不完整,但是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徐峰等人承认了他们使用木棍击打林栋导致其死亡。”

    “并且林栋身上的确出现了被木棍等重物击打的痕迹。”

    “请问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什么在看守时间会出现木棍?”

    “是徐峰等人带进去的吗?”

    “徐峰等人在进去的时候应该做有扣押的笔录吧?”

    “这些应该记载着徐峰等人有没有带木棍吧.…?”

    “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怎么合理的解释木棍的出现?”

    “又怎么解释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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