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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人:活着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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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卧底身份:袈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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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的腥气顺着毛孔往里钻,花方的黑靴踩在我手背上的闷响,指骨碎裂的“咔嚓”声,还有他金牙上的烟渍,黄黑里泛着油光,像块没擦净的血痂。

辛集兴的指尖突然掐进我锁骨的旧伤处。那里是块浅白的疤,当年演习时被弹片擦过,皮肉早就长好,却留着块永远的软。他的指腹带着老茧,一掐下去,那软肉像被生生剜了块,疼得我眼前发黑,金星在眼眶里转。我看见他喉结滚了滚,嘴角的冷笑没散,眼里却飞快闪过一丝慌——那是真的慌,怕我没忍住痛,露出破绽。

我死死咬住舌尖,尝到点血腥味。身子故意更软了些,头往他怀里靠,像真的疼得撑不住。余光瞥见松树后那道黑影动了动,阿彪的呼吸声又响起来,粗得像头喘着的猪,却比刚才松快了些。

衣领勒得更紧了。辛集兴把我拎得更高,声音里的嫌恶更重:“带回去,让老周看看,能不能把这副烂骨头,凑成个能用的玩意儿。”

“带他去‘净身房’。”

辛集兴的手突然松开,我后背的力道一空,身子晃了晃才稳住。他转身的动作快得像甩鞭,军靴碾过松针堆,发出“咯吱——咯吱”的脆响,不是轻踩,是带着碾轧的狠,每一步都把松针压成碎末,混着泥土陷进鞋纹里。那声音里裹着的硬,像淬了冰的钢,砸在空气里——没有商量的余地,没有回头的可能。“让老周给他拾掇拾掇,换身行头。”尾音落在“头”字上,他已经走出三步,军绿色的背影绷得像张拉满的弓,没再看我一眼。

被两个黑衫汉子架着往山下走时,我盯着他踩出的脚印。松针碎末在鞋印里微微发颤,像些断了腿的虫子,而那串脚印一直往雷朵集团主楼的方向延伸,楼顶尖尖的哥特式塔楼在阳光下闪着冷光,像根扎进山里的毒刺。

净身房藏在主楼地下室,推开那扇铁皮门时,“吱呀——”的声响像钝锯在拉骨头,震得耳膜发疼。门轴里的锈屑簌簌往下掉,落在手背上,凉得像冰粒。

一脚踏进去,潮气先裹了上来。不是砖窑那种闷潮,是浸了水的棉絮裹着霉,往骨头缝里钻——墙根渗着黑绿的霉斑,像蔓延的青苔,却带着腐木的腥;空气里飘着的霉味比砖窑重十倍,混着陈年老灰的呛,还有种说不清的腥甜,像烂透的果子泡在水里。更冲的是消毒水味,不是医院那种淡香,是工业用的浓刺,“嗖”地钻进鼻腔,像吞了口冰碴,冻得鼻窦发疼,喉咙里直冒酸水。

地下室的光线暗得像蒙了层黑布,只有头顶一盏昏黄的灯,电线垂在半空,随着门的晃动轻轻摆,把影子投在墙上,忽大忽小,像些张牙舞爪的鬼。地面是水泥的,泛着湿冷的光,脚踩上去黏糊糊的,像踩在没干的血上——低头看时,才发现是层薄薄的积水,混着灰,在灯光下映出浑浊的亮。

老周就站在房间中央。

他是个瘸子,左腿比右腿短了半截,站着时身子往左歪,像株被狂风压弯的树。左脚的黑靴后跟钉了块铁皮,踩在水泥地上,时不时发出“咔——”的轻响,像根手指在敲警钟。左眼蒙着块黑布,粗麻布的边缘磨得发毛,布角沾着点暗红的渍,不知是血还是别的什么。黑布下的眼窝陷得很深,把右边的眼睛衬得格外凸,眼珠是浑浊的黄,像泡在煤油里的玻璃球。

最扎眼的是他的右手。袖子卷到肘部,露出小臂上盘虬的疤痕——据说是硫酸泼过的地方,皮肤皱得像晒干的橘子皮。而那只手,只有三根手指:拇指、食指、中指,另外两根指根处结着厚厚的疤,像两坨没长好的肉疙瘩。可就是这三根手指,正捏着块浸了酒精的棉球,在不锈钢手术台上慢慢擦。

手术台泛着冷白的光,台面上的血渍还没干透。老周的三根手指推着棉球,把那些暗红的痕往一起聚,不是乱擦,是带着章法的拢——先擦出一道弯,再补个尖,最后勾出个尾巴,竟真像条刚被宰的蛇,鳞甲的纹路都被血渍晕了出来。蛇头的位置,还凝着一滴血珠,颤巍巍的,眼看要坠不坠,在灯光下亮得像颗红珠子。

“咔。”他把棉球扔进旁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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