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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任全是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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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恶与控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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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执念非常深,从挽救亲人的角度出发,让人对普普第一印象就可怜悲悯。

    可在原著中就不同了。

    原著中,普普和丁浩逃出福利院并不是什么为了给普普的弟弟凑学费,相反,普普的父亲杀了妻子和儿子,不过普普坚信自己的父亲是无辜的。

    同时,普普逃出福利院是因为她和丁浩在福利院的遭遇,更重要的是普普被院长欺负。

    没错,院长是一个恋铜癖。

    “他把我带到单独的房间,脱了我衣服裤子,要摸我,有好多次,他还脱了他的裤子,把他的***塞我嘴里,臭死了,他***上还有很多毛,几次塞到我嘴里,太恶心了,每次都想吐。”

    ……

    这是原著中普普和朱朝阳说的,毕竟普普还小,并不懂这是怎么回事,至于朱朝阳更是问为什么要塞嘴里。

    当然了,只有丁浩稍稍懂一些。

    这普普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同时年纪小的普普却是有极恶的一面。

    比如在朱朝阳说了王瑶的事之后,普普则是表示要替朱朝阳出气。

    丁浩,就是剧中的严良则是想着打她一顿,或者说抱到垃圾桶里吓唬她一些,但是普普却冷笑一声:“这就够了?最好是把她衣服脱光,把衣服扔进厕所大便堆里。”

    小小年纪脸上的恶毒之色则是可见一般。

    这毕竟和普普的经历有关。

    所以,相比较而言,其实剧中的普普已经是很善了。

    怎么说呢?

    如果只按《坏小孩》原著拍出来那么绝对是不可能过审的。

    其它片段不说了,就说关于未成年犯罪这个片段。

    原著中是这么写的。

    ……

    “孩子犯罪总不会被枪毙的。”朱朝阳痴痴地重复了一句,出了会儿神,随即突然从地上跳起来,奔到书架前,从一大叠的教科书中,抽出了那本《社会政治》,匆匆翻到记忆中的那一页,几经确认,他转身看着普普,激动地一把抓住她,“我没到十四周岁,我没到十四周岁!”

    普普不解道:“那又怎么样?”

    朱朝阳连声道:“未满十四周岁是无刑事能力的,我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丁浩(剧中的严良)从游戏中回过神,转头问:“什么意思?”

    “就是即便警察发现是我干的,也没事,到明年一月份我才满十四周岁,现在未满十四周岁,犯罪了没事!”丁浩不相信地摇摇头,自己算了一下,道:“我还有四个月才十四周岁,普普更要过两年,照你这么说,我们去街上杀人都没关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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