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也该交家里保管。
于是杨翠花就以城里房屋面积小,成家后大家住一起住不下为由,提出买两套房。
一套房给李俊两口子,毕竟两口子要结婚了,婚后还会生小孩,人多住不下,他们单独住一套。
另一套房就写李清的名字,李清和杨翠花老两口住。
正好李静没对象,回来住的时间少,到时就给李静留间房,回来住就是了。
李静没结婚跟父母住也没什么不对,李清觉得买两套房,还能省点钱,也不是不行,就同意了。
“爸,你以后老了,准备跟谁住,想让谁给你养老?”李静也没说同不同意拆迁款分配的问题。
“肯定是跟着你呀,你们两兄弟,一家养一个老人,很公平。你妈跟着你弟,我跟着你。”李清不假思索。
这个话题确实没有争议。
即使李清想着李俊小两口,想让李俊小两口给他养老,估计对方也不会同意。
李静想当甩手掌柜,是不可能。
对于赡养问题,村里谁家不是平摊责任。
不可能在多子女的情况下,只让某个子女把所有责任都承担了。
“爸,我平时在省城上班,以后就在省城定居,你要跟着我,我就把你接到省城去咱们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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