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就是吃苦。
哪怕妹妹享受几年也好啊,和他一样,随阿玛去京城的时候,见识很多金碧辉煌,很多大臣对他行礼,尊称他为世子,下一任尊崇王爷。
那年,有人跟孙兴说,尊崇一族乃是西后嫡出,他和他父亲都有机会登上帝位,他妹妹,比后宫妃嫔生下的格格还要尊贵,血统还要正宗。
可是,什么都没了。
孙兴经常暗暗的说。“哥儿一定创办一个新的帝国给你,你不是小格格了,你是女王,就像英国女王那样,风光!”
家里仆人都剪了辫子,夏天嫌热,索性剃成光头,围上毛巾。
等到外面消停点,温柔的额娘会帮孙荟梳小把头的满族头饰,她会把厚厚的头发,盘成大拉翅的模样。
只是家里再也不能吃上百道菜,再也没有仆人会对他们下跪。
那时候,沈家乃是王爷府的太医,沈爷和孙荟同岁,孙荟上学,沈爷就在家里学习药材,孙荟放学回家,会教他认字。
孙荟五岁那年,家里又来人了,说明要把奴仆解放,这也是在京城的尊崇王爷的意思,要孙兴听话。
既然仆人都放走了,太医也走吧。
没想到,沈家不走,沈家在王爷府旁边的小铺子开一间药铺,就是不走,还有几个格外忠心的保姆,自梳女,也不走,好说歹说就是不走。
“我们去了外面连饭都吃不饱,这是我们的家,何来主子奴才一说,这是我们的家人,孙兴和孙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就是我的孩子了,你老说思想解放,我都没有裹脚,我家不是那种周扒皮的地主,你就留我们一口活路吧!”
既然如此,那人就走了,孙荟还有保姆照顾,额娘也有太医侍候在侧。
“哥儿,你老说阿玛,阿玛怎么不回家啊。”
“阿玛在京城干大事呢,荟儿不要问。”
“好吧。”
那年头,寻常家孩子连一件过冬好棉袄都没有,孙荟从没受过冻,更没缺过零食吃,只要路过王爷府的小吃摊,就注定会出现在孙荟的餐桌上。
孙荟六岁那年,外面盖大学校,盖医院,盖公园,时代变换的太快了。
阿玛有消息了,积劳成疾,过世了,运回家一具冰冷的尸体,落叶归根,尊崇王爷还不到四十岁的年纪,满头白发,面黄肌瘦,活生生为了家国累死的。
那年,孙兴母亲的病也加重了,曾经风光无限的王爷府,快成了一盏枯灯,风吹摇曳。
没有了阿玛,外面的人对这三位孤儿寡母露出獠牙,把手伸向王爷府。
先是来人骚扰孙兴的母亲,说要她去家里续弦,实则是当小妾,吞并王爷府和温泉山庄,后有人要抱走孙荟当童养媳。
孙兴杀红了眼,比他高比他壮的成年人,几秒钟撂倒一个又一个,流氓地痞衣冠禽兽躺一地,流出来的血刚好帮王爷府的红漆大门上色。
“我看谁敢!谁敢来,看我的刀答应不答应!”
孙兴被时代催熟了,他阿玛过世那年,他才十二岁。
哪有人会管啊,个个自己逃命呢,那年头,谁有本事谁活命罢了。
要不说人家孙兴将来是大先生呢,也不知道他从哪来搞来的一把短枪,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半大孩子,硬生生拿着一把短枪,开起来武馆!
吃不饱饭的,没家的,流浪的,闯关东的,通通容纳,给衣服穿,给饭吃,教给武术,强身健体,保卫家园。
小小的孙荟喂给额娘喝药。
“荟儿,你哥儿在外面干什么呢?”
“额娘不要问了,好好养身体,你会没事的。”
那年,好药材买都买不到,沈爷随父亲去大山里挖药材,给孙兴母亲煮药喝,小脸冻青紫的男孩看向孙荟的小嫩脸蛋,悄悄把怀里的西瓜糖,递给她。
“我不要,你吃吧。”
沈溢低下头。“你是嫌弃我。”
“不是,我哥儿给我买糖吃,我不缺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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