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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时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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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勤政殿,据理力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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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一般,容易失去控制,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才从正五品降为从五品。

然而,贞瑾也考虑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今的仵作实在难以胜任法医这一重要职务。贞瑾出任提点刑狱司后,曾向刑部侍郎凤显霖打听了解过上京各衙门仵作的情况,而且还让下属映日等捕快去探访这些仵作,了解他们的真实水平。

这些仵作大多只是认得几个字,对于文墨之事简直就是一窍不通,跟文盲几乎没有区别,这样的人又怎能胜任法医一职呢?

法医者,顾名思义,需法医兼修。懂法者,当精研西周律法,如庖丁解牛,游刃有余;懂医者,当精通医术,似华佗再世,妙手回春。故而,法医一职,必由学富五车、精通律法且医术精湛之贤能担任。如此人才,若品阶低微,恐无人愿担此重任,毕竟法医需与尸体打交道的。”

“贞瑾伯爵,依你之见,衙门现有的仵作皆不堪用,皆应辞退?”一大人言道。

时茜:“非也,衙门现有的仵作仍可用,然其无资格出具伤情鉴定报告及验尸报告,仅能算作实习法医,犹如学徒,亦无品阶。且其无单独验尸之权,必在法医监督下方可验尸。

实习法医经考试考核,方可晋升为法医。而法医考核之内容,贞瑾提议,其一考其是否忠君爱国、品德高尚,如翠竹之高洁;其二考其西周律法,似繁星之璀璨;其三考其医学知识,若沧海之广博。唯有通过此三考,方能成为法医。”时茜于心中暗自鄙夷自己一番,不知此举是否算作拍皇帝马屁,想来应不算吧,做法医者,品德必正。

“贞瑾伯爵,你言通过考核方可成为法医,那是否意味着这伤情鉴定处的法医亦需通过考核?”

时茜:“那是自然,圣上命贞瑾默写《检尸法则》及《痕迹鉴定》,贞瑾幸不辱命,已完成大半。再假以两个月,贞瑾便能完全默写而出。《痕迹鉴定》中存有伤情鉴定之篇章,待《检尸法则》《痕迹鉴定》默写完成,那些有志于做法医官者,可优先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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