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撒娇美人最好命

关灯
护眼
第201章 年代小寡妇(12)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邹霁进门就克制着自己,没看青鸢,也没提青鸢,曹老头和高小红就算再怎么敏锐,也看不出什么端倪。

更别说这两位虽然在人情世故上颇为通达,但是涉及到爱情,那就是他们的知识盲区了。

听完邹霁的话,曹老头和高小红心里颇感熨帖,他们的儿子牺牲了,这件事有人重视、有人认可,做父母的心里多少是会觉得欣慰的。

高小红眼眶泛红,强忍着眼泪,“团长,谢谢你来看我们。谢谢部队惦记着我们。曹松是一名战士,他为国捐躯,我们做父母的,为他骄傲。部队给了抚恤金了,还说等小柏长大,会给他安排工作,部队考虑的已经很周到了。你工作那么忙,我们哪能再给你添麻烦呢。”

邹霁直接跪下了,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是给烈士父母下跪磕头,不丢人。

“大娘,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哪里说得上添麻烦。不管您和大爷认不认我,我在心里把自己当成是你们的儿子。”

喜欢青鸢是真,敬佩曹家爸妈也是真。邹霁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

高小红和曹老头连忙把人拉了起来,人家做到这个份上,他们也没法再说拒绝的话。

高小红是这样说的:“好孩子,你有这份心,大娘心里就高兴了。”

人家怎么想是人家的事,她心里反正不能把这当个事,不能真的以人家的爹娘自居。

邹霁起身,环顾四周,跟他们说:“这个地方住不下你们四个,我给你们重新找个住处吧。”

“别!千万别麻烦。”高小红说,“老头子和小柏这两天就走。我留下照顾阿鸢。就我们娘俩,够住。”

邹霁便没再多说什么。这会说多了容易暴露狼子野心,缓一缓再说吧。

高小红留邹霁吃晚饭,邹霁也不推辞,他既然要给人家当儿子,那就是一家人。

青鸢在旁边安静待着,一直没说话。

晚饭不用她做,邹霁一手包办了,他都没让高小红动手,带着曹柏一起做的。

别看曹柏只有7岁,但差不多的活他都会干了。

叶梅还又从她家端来一个菜,放下就走。

高小红留都没留住。

她没事干,就拉着青鸢在炕上坐好,她也坐在那儿小声跟青鸢聊天:“这儿的人真好。要是你能有份工作,留在这儿就挺好的。比回家种地强,比在咱们老家县里工作也要强。”

青鸢:“……”

娘你醒醒啊娘!

你怎么跟邹霁共用一个脑子呢?

高小红接着说:“你在这儿住了半年,已经有些熟悉了。要是回了老家县里,一切都还得从头开始,而且人也不见得比这儿的好。

这边离阿松的部队还近,要是遇到事了,你多少还能用一下阿松的面子。我看这个邹团长也挺好的,你有事的话找找他,部队还能让你吃亏吗?

而且,你自己要学会拉大旗作虎皮。你是烈士遗孀,要大声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看谁敢欺负你?这儿离部队近,这个身份好使。我觉得比在咱家那边好使。

就当是娘思想觉悟没那么高吧,阿松牺牲了,你作为他的未亡人,用他的身份让自己活得轻松点,这是应该的。”

路上颠簸了几天,很多事情她都理清楚了,想透彻了,情绪也调整的差不多了。人得拼命活着,哪有太多时间去伤心呢?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还得努力往好了过!

换个角度想,她儿子都能埋到烈士陵园了,不是有句话叫“青山处处埋忠骨”吗?她儿子某种程度上也是流芳千古了。

青鸢小声嘀咕:“可是这儿离爹娘太远了。”

“那怕什么?以前阿松在外面当兵,离我们不也十万八千里?你跟着他住在这儿,离我们同样十万八千里。难道咱们就不亲了吗?没有的事呀!”

青鸢:“……”

高小红语重心长,跟青鸢推心置腹,“我把你当亲闺女,不怕你离我远。你要是能过上好生活,离我再远我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BB书屋网】 m.bbwwljj.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