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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北美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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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会做生意的葡萄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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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货物的严重情况。

    于是,大量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了澳葡的腰包。

    澳门与马尼拉的商业航行利润很高。

    葡萄牙商人在往返马尼拉一趟的利润通常高达 100%,一艘载货量不足百吨的单桅帆船,就可以获得约3-5万比索的利润,使得葡澳从中获利甚巨。

    在数十年前,眼红于西班牙人利润丰厚的跨太平洋贸易,葡萄牙人也曾跃跃欲试想要分润一二。

    1590年,澳葡就派出一艘满载六百吨的商船偷摸前往墨西哥阿卡普尔科港。

    不幸的是,这艘船被墨西哥西班牙殖民当局逮个正着,将船上的人员和货物统统予以扣留。

    后来,西班牙王室直接发布敕令,禁止任何他国船只前往阿卡普尔科贸易,葡澳方才悻悻罢手。

    说实话,西班牙人对前来马尼拉贸易的葡萄牙人很是反感,认为他们就是一群赤果果的吸血鬼,狡诈而贪婪,远不如大明商人诚实守信,更是一度冲击了马尼拉市场原有的贸易信用制度,破坏了马尼拉既有的商业惯例。

    在澳门葡萄牙人掺和马尼拉贸易之前,一直存在着一种良好的贸易信用制度,即在贸易中出于资金的问题,买方可以向卖方赊账,等下次来贸易时收取现款。

    这在大明商人与西班牙人之间很普遍,西班牙人可以不用预备多少资金,便可以拿到大批货物,运到墨西哥等地出售,赚取巨额利润,在大帆船返航后再将货款支付给华商。

    但葡萄牙人就显得简单粗暴,“不准买方信用赊账”,使得这种早已建立的信用制度被破坏了。

    而且,大明商人一般贸易往来之间,要价合理,给西班牙人留有充足的赚钱空间。

    但葡萄牙不同,仗着特殊的身份地位,要价极高,使得马尼拉的西班牙人失去更大的获利空间。

    他们作为西葡共主王国的子民,可以理所当然地长期居住在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当局为了限制华商的势力增长,曾颁布法令禁止华商长期留居马尼拉),即便所载运而来的货物卖不出去,也丝毫不会让价出售,而是一年又一年地将货物储存起来,以待高价出售。

    葡萄牙人这些经营行为对西班牙人的冲击很大,使得“原来为他们(西班牙人)所赚的钱,现在为葡人所赚”。

    曾有西属菲律宾殖民官员直言不讳地向王室报告说:“与澳葡的贸易是十分有害的,不仅澳葡态度不友好,而且因为他们抬高货物市价,搜取利润,从而榨干了这果(马尼拉)市民的财富。”

    有记录表面,在两年前(1625年),澳门殖民当局就从马尼拉贸易中获得超过四万比索的税收,他们用这笔钱不仅支付了大明朝廷所要求的地租费用,还清偿了地方殖民政府近半的债务。

    有记载的年份情况表明,1602年从马尼拉流入澳门的比索银币为两百万,1604年达二百五十万比索。

    虽然,其中大部分比索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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