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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唐边境当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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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血证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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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提笔,开始撰写第三份密奏——这是一份完整的案情总述与行动计划。

他详细列明了四类证据的要点,附上关键证据的抄本或摘要,并提出下一步行动计划:

一、立即秘密控制兵部职方司主事杜文彬,查明其与吴王的关联。

二、请旨搜查长安平康坊锦绣阁、永兴坊悦来茶庄、平康坊醉仙楼三处吴王秘密联络点。

三、请旨围剿兖州黑风山、郓州青龙峪、济南府南山三处私兵营地,缴获军械作为物证。

四、请旨重审贞观七年军械案,调阅原始卷宗,传唤当年涉事人员。

五、奏请立即软禁吴王李恪、彻查长孙韬,防止其销毁证据或狗急跳墙。

写完时,已是酉时三刻。

李默仔细封好奏折,唤来陈平:

“这封奏本,你亲自跑一趟。带二十名玄甲军精锐,乔装改扮,分三路进京。奏本内容你已知晓,若途中遇袭,宁可毁掉,不可落入他人之手。”

陈平单膝跪地:

“卑职以性命担保,必送达御前!”

“还有,”

李默压低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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