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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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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 投毒疑云下的正义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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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投毒疑云下的正义探寻

复杂案情现端倪 清晨的微光刚刚洒进法院的走廊,赵桐权夹着厚重的卷宗,脚步匆匆地走向办公室。今天,他要主审一起投毒案件,这起案件自案发以来就备受关注,因其背后似乎隐藏着诸多错综复杂的因素。 案件发生在一所寄宿制学校的食堂。一天中午,多名学生在食用食堂饭菜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学校紧急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所幸经过及时抢救,学生们均脱离了生命危险。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在食堂的食材和剩余饭菜中检测出了一种禁用的有毒化学物质。随着调查的深入,食堂帮厨李建国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据了解,李建国近期因薪资调整问题与食堂管理方发生过激烈争吵,且有人声称在案发前看到他在食堂厨房附近鬼鬼祟祟。 赵桐权坐在办公桌前,眉头紧锁,仔细翻阅着卷宗。警方的调查材料详细记录了从现场勘查、毒物检测到对李建国的讯问过程。然而,李建国在讯问中坚决否认自己投毒,称自己只是因为薪资问题有些情绪,绝没有做出伤害学生的行为。赵桐权深知,这起案件涉及众多学生的健康,社会影响极大,每一个细节都至关重要,必须谨慎对待每一份证据,确保判决公正无误。

为了在庭审中还原案件真相,赵桐权与合议庭成员展开了细致入微的庭前准备工作。他们反复审查警方提供的证据,对毒物检测报告进行深入研究。报告显示,在饭菜和食材中检测出的有毒化学物质含量较高,足以导致人体出现中毒症状。但赵桐权注意到,报告中对于该毒物的来源并没有明确指向。 同时,他们仔细查看了食堂的监控录像。虽然录像记录了食堂内人员的活动情况,但由于部分摄像头存在拍摄死角,无法完整地捕捉到厨房内的所有行为。在案发时间段内,确实能看到李建国在厨房附近出现,但无法确凿证明他进入厨房实施了投毒行为。 赵桐权要求警方补充调查毒物的来源,以及李建国近期的经济状况、社交活动等情况。他推测,如果李建国是投毒者,那么获取毒物的途径以及他是否有其他潜在动机都需要进一步明确。此外,赵桐权还组织合议庭成员对类似投毒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深入学习,结合以往案例,探讨在这起案件中如何准确量刑。 考虑到案件涉及学校和众多学生家长,赵桐权提前与法院的安保部门协调,制定了详细的安保措施,以确保庭审现场的秩序。同时,安排工作人员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安抚他们的情绪,告知他们庭审的流程和进展,让他们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

庭审当日,法庭内座无虚席。学生家长们神情焦虑,眼神中充满了对真相的渴望和对投毒者的愤怒。李建国被法警押解到庭,他面色憔悴,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恐惧和无奈。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神情严肃地陈述案件:“尊敬的法官、合议庭成员,经调查查明,被告人李建国因与食堂管理方存在薪资纠纷,心生不满,于[具体日期]在学校食堂的食材中投放了禁用的有毒化学物质,导致多名学生食用后中毒。李建国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对众多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请求法庭依法严惩。” 公诉人随后向法庭展示了毒物检测报告、食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毒物检测报告明确证明了饭菜和食材中存在有毒物质,监控录像显示李建国在案发时间段出现在厨房附近,证人证言则证实了李建国与食堂管理方的矛盾以及他在案发前的异常行为。 辩护律师站起身来,为李建国辩护:“尊敬的法庭,虽然我的当事人与食堂管理方存在薪资纠纷,但这并不足以成为他投毒的直接证据。监控录像只能证明他在厨房附近出现,不能证明他进入厨房投毒。毒物检测报告也没有明确毒物的来源,有可能是食材本身在采购过程中受到污染。而且,我的当事人在得知学生中毒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这表明他并无投毒的故意。因此,恳请法庭在判决时谨慎考虑,不能仅凭现有证据认定我的当事人有罪。” 赵桐权认真倾听着辩护律师的观点,目光敏锐地问道:“辩护人,你提到毒物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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