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抢劫罪的公正审判
清晨,江城市法院在朝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庄严肃穆。赵桐权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法院,今天他将主审一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案件。这起案件发生在繁华市区,受害者众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市民们都期待着法律能给予犯罪分子应有的惩处,恢复城市的安宁与秩序。 走进审判庭,赵桐权看到原告席上坐着几位受害者代表,他们脸上带着愤怒与疲惫,眼神中透露出对正义的渴望。被告席上,站着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李强、王虎和张龙。他们耷拉着脑袋,表情冷漠,但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紧张。旁听席上坐满了市民和媒体记者,大家都安静地等待着庭审的开始。 “现在开庭。”赵桐权敲响法槌,声音洪亮而坚定,回荡在整个审判庭。庭审正式拉开帷幕。 公诉人首先起身陈述:“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在[案发日期]的晚上,犯罪嫌疑人李强、王虎和张龙三人经过事先预谋,携带刀具等凶器,在江城市[具体街道名称]的繁华地段,对过往行人实施抢劫。他们分工明确,李强负责望风,王虎和张龙则持刀威胁行人交出财物。在短短一个小时内,他们先后抢劫了五名行人,共抢走现金两万余元、手机三部以及一些贵重首饰。其中一名受害者因反抗,遭到王虎的持刀刺伤,造成重伤。这种公然在市区繁华地段实施抢劫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公诉机关请求法庭依法以抢劫罪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惩。” 接着,公诉人向法庭呈上了一系列证据,包括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下了抢劫的全过程;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报告,证明了受害者所受伤害的程度;还有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的赃款、赃物以及作案工具等。 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随后站起身,清了清嗓子说道:“审判长、审判员,我的当事人承认参与了抢劫行为,但他们实施抢劫是因为生活所迫。李强、王虎和张龙三人都来自贫困家庭,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一时糊涂才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且,在案发后,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悔,愿意积极退赃,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够考虑这些情节,从轻处罚。” 赵桐权认真倾听着双方的陈述,表情严肃。他深知,抢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公正审判,但同时也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公平正义。 “请第一位受害者详细描述一下案发时的具体情况。”赵桐权看向一位中年男子,他是第一位被抢劫的受害者。 中年男子情绪有些激动,声音微微颤抖地说道:“审判长,那天晚上我下班回家,正沿着街道走着,突然这两个人(指王虎和张龙)冲过来,一个人拿着刀抵在我的腰间,另一个人就伸手抢我的包。我当时吓坏了,下意识地想反抗,结果拿刀的那个人就刺了我一刀。我疼得倒在地上,他们就抢走了我的包跑了。后来还是好心人把我送到了医院。” 赵桐权点了点头,又看向犯罪嫌疑人李强:“被告李强,你在整个抢劫过程中负责望风,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参与这样的犯罪行为?” 李强低着头,嗫嚅着说:“审判长,我家里真的太穷了,老婆生病没钱治,孩子又要上学,我实在没办法了。我想着他们去抢,我在旁边看着,万一有警察来就通知他们,能弄点钱救救急。我知道错了,我不该这么做。” ## 深入审查与激烈辩论 庭审进入质证环节,双方围绕证据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公诉人强调监控录像和受害者的陈述相互印证,充分证明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抢劫事实和犯罪手段的恶劣性:“监控录像清楚地显示了三名被告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抢劫行为,对受害者进行威胁和伤害。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报告也明确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些证据确凿无疑,足以认定被告的抢劫罪成立。” 辩护律师则试图对证据进行质疑:“虽然监控录像记录了抢劫过程,但对于被告所谓的‘事先预谋’,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而且,关于受害者的伤情,我们认为可能存在夸大的情况。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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