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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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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黄金失窃案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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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黄金失窃案的审判

阳光洒落在法院庄严的建筑上,赵桐权迈着沉稳的步伐走进法庭。今天,他要审理一起盗窃黄金首饰案件,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波澜,受害者是当地颇有名气的珠宝店老板,被盗的黄金首饰价值高昂。法庭内气氛凝重,旁听席上坐满了关注此案的民众,他们都期待着公正的裁决。 案件的被告是一名叫周强的男子,此人有盗窃前科,此次被指控潜入珠宝店盗窃大量黄金首饰。赵桐权入座后,扫视了一眼法庭,原告席上,珠宝店老板林先生面容憔悴,眼神中透露出愤怒与期待;被告席上的周强,低垂着头,身形略显佝偻,似乎在刻意回避众人的目光。 “现在开庭。”赵桐权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清脆而有力。“请书记员核实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核实完毕后,赵桐权宣布:“传被告人到庭。本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周强涉嫌盗窃一案,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起身,表情严肃地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周强,于[案发日期]凌晨,趁夜色潜入本市繁华商业街的[珠宝店店名]。通过破坏店铺门锁进入店内,盗走展示柜内的黄金项链[X]条、黄金手链[X]条、黄金戒指[X]枚以及其他各类黄金首饰,总价值高达人民币[X]万元。被告人周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请法庭依法惩处。” 赵桐权一边聆听起诉书,一边在脑海中迅速梳理重生记忆中关于盗窃罪的法律条款和类似案例。盗窃罪的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以及被盗财物的价值认定。 “下面请公诉人举证,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赵桐权说道。 公诉人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呈上证据。首先是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照片中清晰地展示了珠宝店门锁被破坏的痕迹,以及被撬开的展示柜。“法官大人,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门锁有明显的撬痕,展示柜玻璃破碎,这些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是通过暴力手段进入店内并实施盗窃。” 接着,公诉人出示了监控录像。“这是珠宝店附近街道的监控录像,在案发时间段内,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被告人周强身着黑色外套,头戴鸭舌帽,背着一个黑色背包,鬼鬼祟祟地出现在珠宝店附近。在进入珠宝店后不久,便背着鼓鼓的背包匆匆离开。”法庭内的大屏幕上播放着监控画面,画面中的周强行为举止十分可疑。 此外,公诉人还提交了警方在周强住所搜查到的部分被盗黄金首饰,以及一份由专业珠宝鉴定机构出具的价值鉴定报告。“在周强的住处,警方搜出了部分与被盗清单相符的黄金首饰。经鉴定机构评估,这些被盗黄金首饰的总价值与起诉书指控的数额一致。” 赵桐权仔细查看了每一份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似乎已经将周强的盗窃行为坐实。但他深知,必须给予被告充分的辩解机会,确保司法公正。 “请被告人对公诉人的指控进行陈述和辩解。”赵桐权说道。 周强缓缓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慌乱,嗫嚅着说道:“法官大人,我冤枉啊!那些黄金首饰不是我偷的。我那天晚上确实路过珠宝店附近,但我只是去那边找朋友,根本没进过珠宝店。警察在我家搜到的首饰,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赵桐权目光犀利地看着周强,问道:“被告人称自己是被陷害,但监控录像显示你在案发时间段出现在珠宝店附近,且行为举止异常,进入珠宝店后又背着鼓鼓的背包离开,对此你作何解释?” 周强低下头,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我那天晚上是有点事,所以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但我真没进珠宝店偷东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监控里会拍到我那样。” “下面进入质证环节,请双方就对方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赵桐权说道。 周强的辩护律师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说道:“公诉人所提交的监控录像,虽然显示被告人在珠宝店附近出现,但并不能确凿证明被告人进入了珠宝店并实施盗窃。画面清晰度有限,无法看清被告人背包内的物品,不能排除背包里装的是其他物品。另外,在被告人住所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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