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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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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生态之殇的正义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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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生态之殇的正义救赎

市中院的法庭内,气氛庄严肃穆,空气中弥漫着紧张与凝重。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环保组织的成员,他们举着“守护绿水青山”的标语,眼神中透露出对正义的渴望;周边受污染影响的居民们面色凝重,带着对改善生活环境的期盼;还有来自各大媒体的记者,准备将这一关乎生态环境的重要案件公之于众。原告席上,是代表公益诉讼的检察院工作人员,他们表情严肃,肩负着维护公共利益的重任。被告席上,“昌盛化工”企业的负责人王富贵和他的律师团队,神色紧张,额头微微冒汗。 赵桐权翻开卷宗,重生的记忆如汹涌波涛般袭来。上一世,“昌盛化工”凭借复杂的关系网和对法律的钻空子,虽被判定违规排放,但处罚力度轻微,不足以让企业重视环保问题。企业依旧我行我素,周边的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居民的健康受到严重威胁。这一次,赵桐权暗自发誓,一定要让法律的利刃穿透企业的侥幸心理,还生态环境一片净土。 “请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赵桐权的声音沉稳而有力,在法庭内回荡。 检察院的代表站起身,神情严肃地说道:“法官,‘昌盛化工’长期违规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的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我们经过详细调查,发现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大量含有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河流,导致河水水质恶化,河流周边的植被大片死亡,鱼类等水生生物几乎灭绝。同时,企业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空气质量,许多居民患上了呼吸道疾病和皮肤病。我们要求‘昌盛化工’立即停止违规排放行为,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全面修复,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五千万元。” 赵桐权看向被告席,目光冷峻:“被告人王富贵,对于原告方的陈述,你作何解释?” 王富贵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说道:“法官,我们承认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小的环保问题,但我们一直在积极整改。企业的发展难免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这是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而且,原告提出的五千万元赔偿费用过高,我们企业难以承受。” “小的环保问题?正常现象?”赵桐权提高音量,“那我们来看证据。”他示意书记员展示一系列图片、视频和检测报告。图片中,原本清澈的河流变得漆黑恶臭,河面上漂浮着死鱼和垃圾;周边的农田土壤干裂,农作物大片枯萎;视频里,“昌盛化工”的烟囱浓烟滚滚,刺鼻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检测报告则详细列出了废水、废气中各类污染物的超标倍数。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你们的违规排放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这绝不是所谓的‘小问题’。”赵桐权严肃地说道。 王富贵的律师站起来,试图为其辩护:“法官,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面临着诸多困难,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需要大量资金。而且,我们认为原告提供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存在不合理之处,不能作为赔偿金额的唯一依据。” 赵桐权严厉地看着律师:“企业不能以发展困难为借口,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环保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不能忽视。至于损害评估报告,是由专业的环保机构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估的,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这时,一位环保组织的代表站起来发言:“法官,生态环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昌盛化工’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破坏。如果不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将会有更多的企业效仿,生态环境将面临更大的危机。” 周边的居民也纷纷附和,表达着对“昌盛化工”的不满和对环境改善的渴望。 赵桐权点了点头,说道:“本庭认为,‘昌盛化工’的违规排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慎重的审理和对各方证据的综合考量,赵桐权最终宣判:“被告人‘昌盛化工’立即停止违规排放行为,在一个月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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