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劳动纷争间的正义衡平
市中院的法庭里,气氛有些压抑。旁听席上,一边坐着神情焦急的劳动者代表,他们大多是穿着朴素的工人,眼神中满是对公正裁决的期盼;另一边则是几家企业的法务人员,表情严肃,似乎对案件的走向有着自己的盘算。被告席上,是“盛达制造”公司的负责人刘峰以及他的法律顾问,刘峰微微皱眉,看似镇定,手指却不自觉地在扶手上轻敲,透露出内心的紧张。原告席上,站着一位名叫李强的中年工人,他身形消瘦,脸上带着疲惫与坚毅。 赵桐权翻开卷宗,重生的记忆纷至沓来。上一世,这起劳动纠纷案件由于企业方利用复杂的合同条款和繁琐的法律程序,使得劳动者李强在漫长的诉讼中耗尽了精力,最终获得的赔偿远低于应得,生活陷入了困境。而企业却没有因为其不公正的行为受到足够的警示,继续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一次,赵桐权决心改变这一局面,让法律真正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坚实后盾。 “传原告李强出庭陈述。”赵桐权的声音在安静的法庭内清晰响起。 李强深吸一口气,向前走了几步,站定后说道:“法官,我在‘盛达制造’工作了五年多。刚入职的时候,公司承诺会按照规定为我们缴纳社保,工资也会按时发放。可这几年下来,社保一直是按最低标准缴纳,有时候还会拖欠工资。”李强的声音带着一丝无奈与愤慨,“去年年底,公司订单减少,就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要辞退我们一批老员工,还不给任何补偿。我们找公司理论,他们却拿出一份合同,说我们签了字就得认。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根本没给我们仔细看的机会,很多条款都是后来加上去的。” 赵桐权看向被告席,目光锐利:“被告人刘峰,对于原告的陈述,你有何回应?” 刘峰清了清嗓子,说道:“法官,我们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社保按照规定缴纳,至于工资拖欠,那只是偶尔资金周转问题,也都及时补上了。关于辞退员工,是因为他们确实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而且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我们是按合同办事。” “按合同办事?”赵桐权质疑道,“那我们来看证据。”他示意书记员展示一系列材料,“这是原告提供的工资流水记录,显示在过去一年里,有四次工资发放延迟超过一个月,并且社保缴纳基数与原告实际工资严重不符。另外,这份合同经鉴定,部分条款存在明显的格式条款特征,且未对劳动者进行合理提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些条款应属无效。” 刘峰的脸色微微一变,他的法律顾问在一旁低头翻阅材料,试图寻找反驳的理由。 赵桐权继续说道:“而且,根据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盛达制造’存在长期安排员工加班却未支付足额加班费的情况。这是监察部门出具的调查结果和相关记录。” 屏幕上展示出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盛达制造”的违法违规行为。刘峰看到这些证据,开始有些坐立不安。 这时,李强接着说:“法官,我们这些工人,靠的就是这份工作养家糊口。公司这样对待我们,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来打官司。我只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补偿,让我这几年的辛苦不白费。” 旁听席上的劳动者代表们纷纷点头,低声附和着。 被告方的法律顾问站起来,说道:“法官,即便存在一些操作上的瑕疵,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公司。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公司也是为了生存才做出这些决策。而且,原告提出的补偿要求过高,希望法庭能酌情考虑。” 赵桐权严肃地看着法律顾问:“企业经营困难不能成为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借口。劳动者为企业付出了辛勤劳动,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原告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实际损失计算得出的,具有合理性。” 原告李强的律师起身补充道:“法官,我的当事人在‘盛达制造’工作多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他的经济利益,还对他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我们要求‘盛达制造’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补缴社保差额,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总计人民币十五万元。”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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