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只是挥了挥手,示意旁边的佣人上茶。胖子识趣地退到一旁,和其他人攀谈起来,留下金凤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原地。她像一尊被摆上台的雕像,穿着华丽的衣服,戴着昂贵的首饰,却只能一动不动地站着,接受着众人或明或暗的打量目光。
晚宴开始后,刘董指名让金凤坐在他身边。那张长长的餐桌,铺着洁白的桌布,摆着精致的餐具和鲜花,菜品一道道端上来,都是金凤叫不出名字的珍馐美味。席间,刘董不停给金凤夹菜,筷子在盘子里翻拣着,把最嫩的肉、最新鲜的菜夹到她的碗里,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问她多大年纪,喜欢什么,可那双浑浊的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过她,目光里的贪婪,像毒蛇一样,缠得她喘不过气。
周围的人投来的目光,有羡慕,有嫉妒,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怜悯。那些女人看着她的眼神,带着一丝鄙夷,仿佛在说“不过是个靠男人上位的货色”;那些男人看着她的眼神,带着一丝玩味,像在打量一件即将被人把玩的物件。金凤强忍着胃里的翻涌,逼着自己吃下那些精致的菜肴,脸上挂着得体的笑,笑得嘴角发酸。她知道,自己不能拒绝,不能失态,她是胖子献给刘董的贡品,必须要让“主人”满意,才能换来胖子想要的利益。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包厢里的气氛渐渐热烈起来。刘董端起酒杯,凑到金凤耳边,声音低得只有两人能听见,带着一丝暧昧的意味:“小姑娘,跟了老王,委屈你了。”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耳廓上,让她浑身泛起一层鸡皮疙瘩,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金凤的身子猛地一颤,手里的酒杯险些滑落,酒液溅在裙摆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她抬起头,对上刘董的目光,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毫不掩饰的欲望,像一张无形的网,将她牢牢困住。她想说不委屈,想说自己心甘情愿,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哽咽,喉咙里像堵着一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刘董看着她泛红的眼眶,笑了笑,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他的手掌粗糙,带着老人特有的褶皱和斑点,触感像一块冰冷的石头,让她浑身发麻。她想缩回手,却被他轻轻按住,动弹不得。
晚宴散场时,胖子走过来,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笑,眼角眉梢都透着压抑不住的兴奋。他凑到金凤耳边,语气带着几分炫耀:“搞定了,刘董答应把城西的那块地给我了。”
城西的那块地,价值上亿,是多少人挤破头都想拿到的肥肉。金凤看着他兴奋的样子,心里一片冰凉。原来,她的价值,就是一块地皮。她的身体,她的尊严,她的一切,都成了换取这块地皮的筹码。
回去的路上,车厢里一片死寂。胖子还在哼着小曲,心情极好,时不时转头看她一眼,眼神里带着满意。金凤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树影,树影婆娑,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鬼影。她忽然觉得无比讽刺,自己曾经梦寐以求的好日子,竟然是用这样的方式换来的。
她想起李家坳的那些日子,想起付国华给她买的那套廉价蕾丝内衣。那套内衣是粉色的,花边磨得有些毛边,却花了付国华半个月的工钱。他买回来时,红着脸塞给她,说:“看你喜欢,就买了。”那时的她,穿着那套内衣,心里满是甜蜜,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想起孩子奶声奶气的呼唤,想起孩子胖乎乎的小手攥着她的手指,想起孩子趴在她怀里撒娇的模样。那时的她,虽然清贫,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尊严。
而现在,她穿着精致的华服,戴着昂贵的首饰,住着宽敞的公寓,却成了一件没有灵魂的贡品,一件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
回到公寓,金凤脱下那件酒红色长裙,扔在地上,仿佛那是什么肮脏的东西。裙子上的珍珠散落了几颗,滚到角落里,像她破碎的梦。她又看到了衣柜里的那套蕾丝内衣,奶白色的蕾丝在灯光下闪着光,精致得晃眼,像一张细密的网,将她牢牢困住,永世不得超生。
她缓缓蹲下身,抱着膝盖,终于失声痛哭起来。哭声压抑而绝望,像一只受伤的小兽,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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