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栩看向沈嵩:“老沈,能麻烦把十年前凶手留下的那封信,拿出来吗?”
沈嵩愣了一下,但还是听话地去拿了,很快,他将信拿了过来,林栩也将现在凶手留的那封信拿出来,随后将两封信放在一起对比。
众人有些疑惑,刚才不还是说,都是非惯用手写字,就会模糊了两封信之间的区别吗?
即使第二封信是别人写的,因为字迹同样歪歪扭扭,所以也看不出什么门道才对,怎么现在又让他们对比起来?
林栩看出了大伙眼中的疑惑,笑了笑说道:“对,确实,都是非惯用手写字。”
“在我们看来,两封信看起来都很混乱,字形歪斜,大小不一,凶手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以为只要用非惯用手,就能抹掉所有个人痕迹。”
大伙注意到林栩说了个“们”字,林栩似乎已经认定,这次作案的凶手,并不是十年前的那个?!
林栩抬起眼,看向众人:“可他忽略了一件事。”
“有种东西,叫书写习惯。”
会议室里安静下来。
林栩继续说道:“哪怕你用的是左手,哪怕你刻意写得慢、写得丑,只要你对某个字足够熟练,它依然会不自觉地露出本来面目。”
“之前我没想到这一点。”
“现在,我想到了。”
说完,他伸出手指,点向桌面上摊开的那份十年前的信件复印件。
指尖精准地落在其中一行字上。
「当你阅读到这封信时,想必你们已经欣赏了我的艺术品……」
“就这一行。”
众人下意识凑近。
有人皱眉,有人眯眼,有人来回对比着两封信。
“这行字有什么问题吗?”
沈嵩低声问。
林栩没有回答,只是将手指往左挪了半公分,点在其中一个字上:“看清楚点。”
这一次,大家终于注意到了,他指的,是那个“阅”字。
这个阅字很正常,有些歪扭,但能辨认。
可很快,林栩又拿出了第二封信,也就是几天前收到的那封,同样是一行字,也有个“阅”字,只不过这个“阅”字,看起来有些奇怪。
会议室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有人盯了几秒,点了点头,也有人看不出名堂,表情依旧疑惑,这个“阅”字,确实写得有些奇怪,只不过,沈嵩忍不住开口:“他是用非惯用手写的,写得奇怪点,不是很正常吗?”
林栩摇了摇头,语气很笃定:“不,这是有规律的。”
他伸手拿起笔,在白板上重新写了一个“阅”字,刻意写得规整、标准。
随后,又模仿信件上的笔迹,写了第二个。
两个字并排。
差异立刻显现出来:“你们看这里。”
他指向“门”字的左上角:“这一点,写得很长,而且明显外撇,几乎跳出了结构框架。”
接着,他又点向里面的“兑”。
“还有这个。”
“最后一笔的竖弯钩,直接写出了‘门’的外面。”
林栩放下笔,语速不快,却字字清晰:“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书法。”
“在书法里,这种写法有个说法,叫‘律动’。”
“意思是,当一个人对某个字极其熟练之后,在不刻意控制的情况下,会根据自己的审美和习惯,让这个字‘动’起来。”
“这不是随手乱写。”
“这是熟能生巧之后的下意识表达。”
会议室里,逐渐有人露出恍然的神情。
林栩继续补充:“也就是说,这个‘阅’字,对十年前那个凶手来说,是一个常写、反复写、写得非常顺手的字。”
“顺到哪怕换了手,也没能压住。”
他说到这里,轻轻呼出一口气。
“所以,这个‘阅’字,是十年前那名凶手真正的笔迹特征。”
“不是伪装出来的。”
“你们如果还是不好理解,可以回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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