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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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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庭审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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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国徽高悬。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着旧纸张、消毒水和紧张情绪的独特气味。旁听席上坐了不少人,有吴老先生辗转联系到的几位老亲戚,有得知消息前来旁听的媒体记者,也有对方阵营一些面色不善的生面孔。

王奶奶在家人的陪伴下也来了,坐在前排,双手紧握着拐杖,神情既忐忑又坚定。

叶凡独自坐在原告代理席上,深色西装熨帖平整,面前摊开着精心准备的案卷材料、证据清单和法律依据。

他能感觉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好奇的、审视的、甚至带着恶意的。赵律师坐在对面的被告及第三人代理席上,身边还坐着一位看起来更老成持重的合伙人,两人低声交谈着,不时瞥向叶凡这边,眼神不善。

审判长是一位面容严肃的中年女法官,她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读诉讼权利……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法庭气氛凝重。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叶凡作为原告代理人,首先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沉稳,透过麦克风传遍法庭的每个角落。

他没有慷慨激昂的渲染,而是用最精炼的语言,勾勒出跨越数十年的产权变迁,重点突出当年登记行为的程序违法点——口头赠与无法定形式、登记时代理权限不明(甚至可能伪造)、关键签名存疑、以及结合时代背景可能存在的不正当请托因素。

“综上所述,”叶凡总结道,“涉案房产登记行为,事实依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侵犯了原告吴明远的合法财产权。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轮到被告方答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代理人显得有些无奈,主要强调登记行为发生在几十年前,当时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与现今不同,行政机关是依据当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已尽到审慎义务。

而赵律师代表的吴建国一方,则展开了猛烈反击。

“审判长,对方所言纯属主观臆测和年代久远的模糊记忆!”赵律师站起身,语气激动,

“我的当事人吴建国先生名下持有合法、正规的房产登记凭证,这是物权最直接的证明!对方所谓的‘口头允许居住’,毫无证据支持!至于笔迹鉴定,”

他嗤笑一声,“一份几十年前的档案,笔迹出现细微差异再正常不过,根本无法证明是他人摹仿!对方律师试图用一些捕风捉影的所谓‘疑点’,来否定一份合法有效的权属证书,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他的合伙人补充道,声音带着压迫感:“对方律师曾是政府官员,应该更清楚维护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和既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为了一个陈年旧案,轻易挑战经过数十年形成的产权状态,将引发多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请法庭明鉴!”

这话语里,隐隐带着将叶凡个人经历与案件捆绑,并施加“维稳”压力的意味。

叶凡平静地听着,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着对方论点中的漏洞。

质证环节,才是真正的刀光剑影。

叶凡首先申请王奶奶出庭作证。

在王奶奶有些颤抖但异常清晰的叙述中,当年吴明远父亲“允许居住而非赠与”的情景,以及后来吴建国家与房管所人员往来密切的传闻,被生动地还原出来。

虽然对方律师以“证人年事已高,记忆可能存在偏差,且证言多为传闻,无法证实”为由极力质疑,但王奶奶那份朴实而坚定的态度,给法庭留下了深刻印象。

接着,叶凡出示了文件检验的正式鉴定报告。

“这份由具备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明确认定,登记档案上的签名与样本签名非同一人所写。”

叶凡手持报告,面向审判长,“这直接动摇了该登记行为基础材料的真实性。被告行政机关当年仅进行形式审查,未能发现这一重大瑕疵,正是其程序违法的体现。”

赵律师立刻反驳:“鉴定样本的选取存在争议!且年代久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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