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新规极其严苛:
? 工匠对其亲手制作的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需在产品上留下独有标记(“物勒工名”)。
? 工坊主对出厂产品的整体质量负总责。
? 负责采购和验收的官员,承担失察之罪,与生产者同罚。
? 对于军械等特殊产品,甚至试行 “终身追责制” ,即产品在服役期间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追溯期可长达数十年。
三、 实施高频率、高强度的“飞行抽检”。
质检总署的稽查队,由技术专家和执法吏员混合编成,行动高度保密。他们像幽灵一样,随时可能出现在任何一家工坊的车间里,随机抽取半成品或成品,当场进行破坏性试验或精密检测。这种 “达摩克利斯之剑” 高悬的模式,使得所有生产者时刻不敢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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