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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白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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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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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生又惊又悔,好几天都提不起劲。

最有名的还是永和九年三月初三,王羲之约了孙统、谢安、支遁等四十一人在山阴修禊(古代祈福仪式)。

大伙儿喝着酒,王羲之兴起,拿蚕茧纸、鼠须笔写了《兰亭序》,字写得又遒劲又妩媚,世上再没第二幅。

全文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重复的字都写得不一样,光“之”

字就有好几种写法,成了千古绝唱。

2王献之:被父掣笔、拒题殿榜的“小圣”

王献之(字子敬)是王羲之的第七子,最擅长草书和隶书。

小时候跟着父亲学字,后来又学张芝的笔法,慢慢改了父亲的写法,创出自己的风格——随手写来都合规矩,透着股天然的灵气。

谢安曾请他当长史。

太元年间,皇宫新修了太极殿,谢安想让王献之题匾额,觉得这能传万代,可又不好意思直说,就拐弯抹角讲韦仲将给灵云台题榜、吓得要命的旧事。

王献之一听就懂了,板起脸说:“韦仲将是魏朝大臣,哪会有这种被逼着冒险的事?要是真有,那魏朝的国运也长不了。”

谢安听了,再也不敢提这事。

王献之五六岁学写字时,王羲之偷偷从后面拽他的笔,竟没拽动。

王羲之叹道:“这孩子以后肯定有名气!”

就写了《乐毅论》给他当范本。

王献之照着学,最后把《乐毅论》的精髓全学到了——他写的小楷书,精细到能算“入圣”

,笔画紧密有筋骨,不比父亲差。

不过写大字就差点意思,直愣愣的没韵味,没法跟父亲比。

只有行书草书里,那股飘逸的劲儿,还过了王羲之。

总体来说,他的字大多不如父亲,也就差了那么一截。

他的隶、行、草、章草、飞白都能算“入神”

,八分书能算“入能”

他年轻时也爱胡闹。

王羲之在会稽当官时,王献之出去玩,见北馆新刷的白土墙又白又干净,一时手痒,叫人拿扫帚蘸着泥汁,在墙上写了一丈见方的大字。

字写得气势十足,连笔画的阴影都透着劲,天天都有好多人围着看,跟赶集似的。

王羲之后来见了,也夸字写得好,问是谁写的,手下人说是“七郎(王献之排行老七)”

王羲之赶紧写信给亲友:“子敬的飞白书进步太大了,你看那墙上的字就知道!”

王献之也爱给人写字。

有回羊欣的父亲羊不疑当乌程令,羊欣才十五六岁,写字已有章法,王献之很喜欢他。

某天王献之去乌程县,进了羊欣的书房,见羊欣穿着新白绢裙子在午睡,就拿起笔,在裙子上、裙带上都写了字。

羊欣醒了见裙子上的字,高兴得不得了,把裙子当宝贝藏着,后来还献给了朝廷。

还有个好事的年轻人,特意做了件精致的白纸衣服,去找王献之求字。

王献之拿起笔就写,草书楷书各种字体都有,把衣服的两袖、衣襟都写满了,还笑着说:“这衣服从北边来,也算没白来一趟。”

年轻人见王献之身边人眼神不对,像要抢衣服,赶紧拽着衣服跑了。

手下人果然追出去,在门口拉扯时把衣服扯破了,年轻人最后只保住了一只袖子。

王献之曾给简文帝写过十几张纸的信,最后一张纸上写:“下官这字写得还不错,希望陛下能留着。”

这信后来被桓玄当成宝贝。

桓玄特别喜欢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的字,爱不释手,还把二王写得好的绢本、纸本楷书行书,整理成一卷,天天带在身边。

后来桓玄兵败南逃,哪怕逃得狼狈,也没丢这卷字。

直到他快败亡时,这卷字才跟着沉进了江里。

3王修:早逝的“书痴”

与陪葬的墨宝

王修(字敬仁)是王仲祖的儿子,官做到着作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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