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职人员作为目标,因为这些人通常携带现金较多,而且警惕性相对较低。2002年以来,他们采用“伪装维修人员入室、特殊捆绑手法控制受害人、抢劫后迅速流窜”的方式,在湖南、湖北、河南、广西、浙江、海南等六省连续作案十起,杀死三人,重伤十一人,抢劫现金及财物价值二十多万元。
“7·14”案件发生后,两人抢到7000多元现金和两部手机,连夜逃离宜昌,躲到了武汉。刘光让沈永志留在武汉打探消息,自己则去了福建厦门,准备找机会偷渡出境。沈永志担心妹妹的安全,一直跟刘光保持联系,没想到却因为听到宜昌话而暴露了行踪。
“那你们为什么要采用‘挖尖头笼二倍五花大绑’的手法?”葛军生问道。
“是刘光教我的,他在监狱里跟一个老犯人学的,说这种捆法最牢固,受害人自己解不开,我们有足够的时间逃跑。”沈永志说道,“而且我们每次作案都不留活口,这次没想到那两个老人命大,没被打死……”
根据沈永志的交代,侦查员在武汉某民房的屋顶找到了刘光和沈永志作案后丢弃的受害人证件和皮包,进一步证实了两人的犯罪事实。同时,杨国华立刻下令,派专案组赶赴福建厦门,抓捕刘光。
赶赴厦门的侦查员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很快锁定了刘光的藏身之处,厦门某城中村的一间出租屋。出租屋周围环境复杂,人员密集,为了避免刘光反抗或逃脱,侦查员决定在凌晨实施抓捕。
7月26日凌晨4点,天还没亮,城中村一片寂静。侦查员们悄悄包围了出租屋,负责破门的民警一脚踹开房门,其他人立刻冲了进去:“不许动!警察!”
床上的男人惊醒过来,想要伸手去摸枕头下的尖刀,却被侦查员死死按住。当他抬起头时,侦查员确认,他就是刘光。“刘光,你被捕了!”侦查员亮出逮捕证,刘光的脸上充满了绝望,没有任何反抗,任由侦查员给他戴上手铐。
当刘光被押回宜昌时,专案组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经过审讯,刘光对自己和沈永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与沈永志的供述完全一致。至此,“7·14”特大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两名作恶多端的歹徒全部落网。
案件侦破后,宜昌市公安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案件的侦破情况。当得知两名歹徒在六省连续作案十起,最终在宜昌落网时,市民们纷纷为警方的破案能力点赞。文明老人的家人也来到刑侦支队,向杨国华和侦查员们送上了锦旗,锦旗上“为民除害,公正执法”八个大字,是对专案组全体成员最大的肯定。
2003年8月28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14”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沈永志和刘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在多地连续作案,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沈永志、刘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杨国华站在法院门口,看着远处的长江,心中感慨万千。这场历时一个多月的追凶之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他知道,这起案件的侦破,不仅告慰了受害人的在天之灵,也守护了宜昌这座城市的安宁。而对于他和他的同事们来说,这只是无数案件中的一起,未来,他们还将继续坚守在刑侦一线,用责任和担当守护着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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