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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桃色大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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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杀人无影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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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提出抗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古计明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于是提起抗诉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 。经过深入调查和审慎考虑,法院最终认为,被告人古计明、方振华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05 年 3 月 27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这一裁定结果再次确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为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画上了一个句号 。

古计明从一个备受瞩目的医学硕士,沦为阶下囚,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转变,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入剖析和反思 。

家庭教育在古计明的成长过程中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的父母过度保护他,限制他的社交活动,这种教育方式虽然初衷是为了他好,但却在不经意间剥夺了他学习人际交往和情绪管理的机会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古计明,逐渐养成了内向、不善交际的性格 。当他在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矛盾时,无法像正常人一样通过与他人沟通交流来化解,而是选择将负面情绪压抑在心底,久而久之,这些负面情绪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发 。

古计明自身的性格缺陷也是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他自视甚高,心高气傲,这种性格使得他在与刘某发生矛盾时,无法接受自己的观点被否定,更无法容忍自己在争执中处于下风 。他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己所谓的 “尊严”,他不惜采取极端的手段来报复刘某 。他的这种性格缺陷,让他在面对问题时,缺乏理性思考和自我控制的能力,最终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做出了不可挽回的错误决定 。

人际交往问题也是古计明犯罪的一个重要导火索。在工作中,他与刘某之间的矛盾不断积累,却始终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这一方面是由于他自身不善交际,缺乏沟通技巧,无法与刘某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在处理人际关系时的不成熟和不理智 。他没有意识到,在工作中与同事产生分歧是正常的,关键是要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怨恨和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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