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六,中午十一点四十五分。
南京东路,新雅粤菜馆。
这地方,放在整个沪上都是响当当的名号。
飞檐斗拱的门脸,透着一股子老派的奢华。门口的迎宾穿着熨帖的制服,脸上挂着职业化的微笑,眼神却精明得很,一眼就能瞧出来客的身份地位。
此刻正是饭点,大堂里人声鼎沸,空气中弥漫着烧腊、点心和高级海鲜混合的馥郁香气,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这里的一顿饭,抵得上寻常工人好几个月的工资。来这儿吃饭,吃的不仅是菜,更是体面和身份。
二楼的包间“紫荆厅”里,气氛却与楼下的热闹截然不同,安静得有些压抑。
一个穿着崭新米白色的确良衬衫的男人正坐立不安,手腕上那块锃亮的上海牌手表,在短短一刻钟内已经被他抬起看了不下二十次。
他就是李华豹,道上人称“豹哥”。
此刻的他,哪有半分在道上呼风唤雨的气势。他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不停地用餐巾擦拭,可那汗就像冒油似的,怎么也擦不干净。
“阿华!”他压低了声音,嗓子眼有点发干,“你再想想,是十二点,没错吧?确定是在这儿,新雅饭店?”
他身边的曾阿华,只不过是个最底层的“打桩模子”,现在也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衬衫后背早就被冷汗浸湿了一大片。
“豹哥,没错,我记得清清爽爽!”曾阿华的声音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跟小少爷当面约的,就是今天,十二点,新雅!”
嘴上说着万无一失,曾阿华心里却敲着一面大鼓。
那位“小少爷”……真的会来吗?
要是没有那次换了两万美金后,小少爷对豹哥说的那两句话,他今天也不会有机会坐在这么高档的包间里。
李华豹这人,看着粗豪,实则比谁都信这些。
“叔叔,你印堂发黑,煞气缠身。”
“近期,少走水路。尤其是夜里的黄浦江,能不沾,就别沾。”
就是这两句话让他放弃了那次“大生意”。
当时底下的兄弟们怨声载道,都说豹哥怂了。
结果,第二天一早,消息就传回来了。
他的对头老刀上了那艘外国货轮,不仅钱被抢了,人被揍了,还被扔进了黄浦江。
要不是他们命大,说不定就喂鱼了。
李华豹听到消息那一刻,立刻让人找来了曾阿华,并给他下了命令,“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那个小神仙!”
今天,为了见这位“小神仙”,除了曾阿华,李华豹一个兄弟都没带。他怕自己手下的那帮粗,惊扰了贵人。
“咕咚。”李华豹又灌了一大口茶水,喉结上下滚动,却丝毫无法缓解那份发自灵魂深处的焦灼。
手表的时针与分针终于在“12”这个数字上重合。
“吱呀——”
那扇沉重的红木包间门,被一只小手轻轻推开,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
来人正是沈凌峰。
他今天穿的还是当初换美金时的那身行头笔挺的短袖衬衫,领口扣得一丝不苟。下面是一条格子背带西装短裤,裤线笔直。脚上那双香槟色的小皮鞋,擦得锃亮,能映出人影。
这身打扮,配上他那张粉雕玉琢却面无表情的小脸,以及那双与年龄极不相符、沉静如深潭的眸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家教森严、自小出入高级场合的世家小少爷。
“唰!”
李华豹和曾阿华像是屁股底下装了弹簧,猛地从座位上弹了起来。
尤其是李华豹,前一秒还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一秒,脸上瞬间堆满了近乎谄媚的笑容。那笑容挤得他脸上的横肉都堆在了一起,显得有些滑稽,又有些……卑微。
他几乎是小跑着迎了上去。
沈凌峰正迈着不疾不徐的步子走向主位,李华豹却抢先一步,双手扶住椅背,拉开了那张分量十足的红木雕花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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