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欢喜的笑容,用力地点了点头:“那太好了,谢谢你,唐哥!你等我一下,我现在就去花裁缝那里取衣服,很快就回来。”
话音未落,她就像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那轻快的脚步,看得出来是真的高兴。
看着申大凤跑远的背影,唐哲内心充满了欣慰。
大凤和沈月差不多的年纪,都是十八九岁的姑娘,正是爱美的时候。
可她从小到大,苦日子过惯了,别说新衣裳了,就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穿过几件。
还是后来唐哲带着二狗去山里打猎,赚了些钱,姐弟俩才算穿上了新衣服。现在日子过得好些了,她却还是把二狗当成小孩子一样,事事都替他考虑得周全。
一双布鞋虽然不值什么钱,可唐哲心里清楚,这鞋纳起来有多费劲。
大凤在酒楼上班,每天从早忙到晚,虽然唐哲给她安排的工作是收银,可她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只要有空,就去帮忙端盘子洗碗洗菜,收拾桌子,什么活都干,有时候忙起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他其实也和申大凤说过,让她少做一些,反正人不够,再请两个就是了,可是申大凤不愿意,她是过惯了苦日子的,力气用了力气在。
就算是这样,她还是挤时间,一针一线地给弟弟纳鞋。那密密麻麻的针脚,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里面全是姐姐对弟弟的疼爱。
唐哲看着远处的山峦,心里感慨万千。想着申大凤姐弟和他公,他们现在的日子也越来越好,再也不用愁吃愁穿了,他突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
重生回来,凭着前世的记忆,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初期,他本可以选择南下羊城,甚至去深市特区,那些地方遍地是机遇,随便抓住一个,就能大展宏图,赚得盆满钵满。
可是他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选择留在了八家堰,留在邛水,在林城发展。不为别的,就为了身边这些人,这些实实在在的牵挂,就足够了。
没过多久,申大凤就抱着一个布包袱回来了。她先把包袱放在石头上,然后又匆匆跑回自己的房间,没一会儿,又取出两双布鞋来,一起递给唐哲,脸上带着几分不好意思:“唐哥,这里面是二狗的两件褂子和一双鞋。还有…… 这双大一些的鞋子,是我给你纳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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