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车流多了起来,要比来时耽误时间。
不过,葛小薇也恰好能利用这个时间,多和王武还有刘红红,介绍当地的情况。
这些贫民窟居住的人,多是来自又来国的乡下,有些类似于,咱们国内的“城中村”。
但显然,居住条件要更为差,治安也更堪忧。
这几乎是每一个农业国,在试图向工业国转型时期的,必经发展之路。
那些乡下的居民,又穷又能生,往往一个家庭,都养着七八个孩子。
孩子七八岁,就要承担起家庭的一份责任来,帮着父母带弟弟妹妹,还要尽可能地做家务,有些更是要去做些辛苦的短工,补贴家用。
想要挣钱,只能往城市里跑,那里的机会更多。
运气好的,能在城市里,找个当学徒的机会,虽然挣不到多少钱,但能学到技术,师父家还管吃管住。
当然了,这寄人篱下的生活,肯定不好过。
师父还有比自己早来的师兄,都不会把他们当人看,像使唤奴隶一般地,使唤他们。
经常遭来打骂,侮辱,欺凌。
但即便如此,依然是个不错的出路了。
只要熬出来,学到了技术,有了吃饭的本事,等出了师,从摆地摊做起,慢慢也就能混到有自己的铺子,收些徒弟,娶到媳妇,日子也就过起来了。
他们学艺的师父,就是这么过来的。
还有些,找不到学徒的工作,就只能打零工。
哪里有活往哪里跑。
但这些孩子,往往年龄太小,不到工龄。
当地还有《劳动法》保护,让那些老板,即使有心雇佣他们,也没办法正儿八经地给他们开工资,让他们来上班。
况且,人家适龄的工人,都随时能招到,谁又会去冒着法律的风险,雇佣这些“童工”呢。
在这个时候,《劳动法》反而成了这些孩子们生活没办法得到保障的“阻碍”。
这让王武想起,同一时期,我们东南沿海地区的许多工厂。
那里的工人,全靠“加班费”挣钱。
有些人以为,超过8小时的工作,就是资本家在搞剥削。
显然这些人,是没进过厂,有种“何不食肉糜”的“假慈悲”。
现实社会,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
“加班”对有些人来说,很是痛心疾首,直骂老板是“黑心资本家”。
可对于在流水线上班的那些工人,全指望加班费呢。
他们的基本工资非常低,多数是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线。
要想获得更多的收益,主要靠“加班费”。
如果一个工厂,不让他们加班,他们很快就要提桶跑路,去找能加班的工厂干活。
这种情况下,许多人呼吁,严格执行《劳动法》,不允许加班什么的,那只是从自己的利益去考量,他们加班与否,工资差异不会太大。
但对于那些靠加班费赚钱的工人,不让他们加班,那是等同于断了他们的谋生路啊。
至于提高基本工资,那情况就更复杂了。
发达国家可以这么搞,他们工业体系成熟,金融高端服务业发达,干的都是来钱又快又轻松的活。
这对于那些欠发达国家,还处在农业向工业过渡的时期,只能接些低端利润低、劳动密集的产业,显然是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搞。
工厂利润低,还强制让老板提高基础工资,老板一算账,赔的裤衩都没有了,他们肯定不愿意干。
掉脑袋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干。
老板一跑路,工厂倒闭,这些工人没了营生,到时候情况会更混乱。
肯定会大骂那些制定相关法律的人,甚至会闹事,没人会记得,当初颁布提高基础工资时,他们有多高兴。
治理国家,从来不是想当然的,好些人觉得,为什么不这样做,为什么不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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