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半年时间,整个草原的风气为之一变。
那些曾经让中原王朝闻风丧胆的剽悍骑兵,如今都变成了“能歌善舞”的牧羊人。
他们最大的梦想,不再是南下劫掠,而是养更多的羊,剪更多的毛换更多的龙币,去买供销社里新到货的永久牌自行车。
站在狼居胥山顶,通过望远镜看着山下那片繁荣而和平的景象,孙倾城的心中,涌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寒意。
她看着身边那个正在和工匠讨论如何在草原上建立气象站的男人,忽然觉得他比那个在战场上用炮火毁灭一切的他,要可怕一百倍。
杀人,不过头点地。
而他,正在用一种温柔的方式诛心。
他正在用商品、用利益、用一种更舒适的生活方式,彻底瓦解一个民族的灵魂,将他们驯化成大武帝国最忠诚的边民。
这种手段,无声无息,却又无可抵挡。
在草原上逗留了半年,将“北庭都护府”的框架彻底搭建稳固之后,李北玄终于踏上了回朝的路。
他没有带大军,只带了一支千余人的亲卫队,以及那辆囚禁着前金帐汗国大汗忽雷的特制囚车。
其余的天策军主力,则留在了北疆,一部分驻守棱堡,一部分则化身为“生产建设兵团”,开始在燕云十六州修路、开矿、建厂。
归途不再是来时的金戈铁马,而是一路凯歌。
沿途的百姓,自发的夹道欢迎。他们将煮熟的鸡蛋、新烙的饼子,拼命的塞到每一个天策军士兵的手中。孩子们跟在队伍后面,唱着不知是谁新编的歌谣。
“狼居胥山炮声响,摄政王爷是天狼。打的蛮子哭爹娘,从此边关固金汤……”
李北玄骑在马上,听着这质朴却真诚的歌谣,脸上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
他知道,这才是他想要看到的景象。民心所向,远比任何丰功伟绩都更让他感到满足。
当队伍抵达曾经的边关重镇榆林关时,远远的他就看到城楼之上,一面绣着五爪金龙的黑色龙旗,正迎风招展。
而在那面旗帜之下,站着一个让他魂牵梦绕的身影。
赢丽质,竟然亲自来到了边关,迎接他的凯旋。
她依旧穿着那身黑色的龙鳞甲,只是卸下了沉重的头盔,一头乌黑的秀发如瀑布般披散在肩头。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为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让她看起来如同降临凡间的女武神,英姿飒爽,风华绝代。
“恭迎摄政王凯旋!”
城门大开,赢丽质亲自带着一众文武官员,出城十里相迎。
当她看到那个骑在马上、风尘仆仆却依旧身姿挺拔的男人时,她那双一向威严的凤眸中,再也抑制不住的涌起了浓浓的思念与爱意。
“臣,李北玄,幸不辱命!”
李北玄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向着他生命中唯一的女皇,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平身。”
赢丽质快步上前,亲手将他扶起。她的指尖触碰到他冰冷的甲胄,感受着他身上那股混杂着硝烟、尘土和汗水的、独属于男人的气息,心中一阵悸动。
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没有说任何多余的话,只是伸出手,为他理了理有些散乱的衣领,动作轻柔的如同春风拂柳。
“辛苦了。”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蕴含了千言万语。
李北玄望着她眼中的柔情与骄傲,心中也是一暖。他反手握住她的小手,那细腻柔滑的触感,让他感觉这半年在草原上的所有辛劳,都烟消云散。
“为殿下征战,何谈辛苦。”他低声笑道,眼神中带着一丝只有她能看懂的火热。
两人四目相对,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已消失。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名为“暧昧”的甜腻气息。
跟在后面的裴矩等一众老臣,见状连忙低下头,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假装什么都没看见。而那些年轻的将领们,则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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