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关灯
护眼
第490章 为母报仇作为杀人动机,合理吗?!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bsp; 在工作人员将两人领入审判场内后,合议庭成员走入庭审审场内。

    本次的庭审审判长是省高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

    对于这一次的案件,作为审判长兼刑事副院长的王有为,进行过详细的了解。

    在王有为的想法当中,这个案子的情况是,支不支持死刑,才是这个案件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不过.…

    这个案子,从各种主观和情景上来讲是非常的复杂的。

    虽然说,王有为在此之前和合议庭的其他两名成员以及裁判委员会的委员,有过交流。

    可是这些交流都是建立在没有开庭之前的。

    具体的情况。

    还是要听一听,本次庭审的答辩情况。

    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王有为敲响法槌,扶了扶眼镜:

    “庭审开庭。”

    “本次庭审的主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张寇,对于一审判决死刑不满,提起的二审上诉请求。”

    “现经过我院,核查证实,有新证据新依据,对于本案进行再次审理。”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上诉方,你方的诉讼申请为申请减轻刑事处罚。”

    “申请由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

    “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吧?”

    苏白作为上诉方委托律师开口回复:

    “没有问题的审判长。”

    “好!”

    法锤敲响,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席位。

    开始让公诉人,陈述本次庭审的控告内容。

    公诉人林远在开始陈述的时候,一直保持着客观的陈述。

    按照执法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上诉人也就是张寇的口供和主观,来进行定罪。

    在定罪方面,张寇杀人是事实,有过谋划也是事实。

    所以定罪成为故意谋杀罪,这一点是成立的。

    在陈述完这一点内容后,林远又继续陈述。

    “在本案当中,上诉方当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张寇,谋杀多人,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

    “没有自首表现,甚至如果不是他人报警,发现了张寇的杀人事实。”

    “那么张寇,依旧会继续行凶。”

    “这一点是张寇在口供当中有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BB书屋网】 m.bbwwljj.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