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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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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章 直逼核心问题,被告人慌了,开始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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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在推荐刑期上,推荐刑期为死刑。

    这一情况基本上与一审的判罚结果类似。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公诉人对于该案件进行的判定判决,以及推荐刑期和心理描述,基本上没有什么错误。

    都是经过正常的流程和正常的程序来进行陈述的。

    然后就是被告人,谢安面对着这场庭审所作出的陈述内容。

    谢安心里面很清楚,他为什么杀害刘学伟。

    他伤害刘学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他能说吗?

    他肯定不能说,也不会直接说出来。

    于是就陈述了,先前通过对口供,来做出的行为主观——

    “其实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伤害刘学伟。”

    “只是我在听到我女儿,说她被刘学伟伤害的时候,我脑子转不过来弯了。”

    “一怒之下就做出了这种令人痛心的行为。”

    “这件事情怪我,我悔恨,我知道我对不起学伟。”

    “同样我也对不起学伟的家人,也就是我的亲家。”

    “在这里我向我对不起的人做出诚挚的道歉,我接受法律对我的审判,我同样接受所有对我的指责。”

    “我认罪认罚,无论法律对我作出任何样的办法我都接受,绝对没有什么其他要反驳和陈述的。”

    谢安在庭审上的表现非常的直接,没有狡辩自己的罪行,也没有说去否认自己在犯罪中的某些事实。

    而是直接选择了认罪认罚。

    谢安做出的这种选择,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想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毕竟.…这个案子判决不了他死刑。

    第二个是,他杀人的这件事情证据确凿,就算是反驳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所以就干脆和直接点,不反驳,认罪认罚。

    同样,在审判长询问谢安有关于本案的一些详细细节的时候。

    谢安回答的也非常的直截了当。

    在检方和被告人谢安,进行过陈述后,胡玉祥作为审判长看向了受害人席位。

    这一次最主要的就是要看受害人提出来的认为刑罚不当的观点。

    将注意力集中在被告人席位上后,胡玉祥开口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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