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关灯
护眼
第368章 没有证据?直接申请判定!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p;   “我没有不想承认,我只是想说这件事情就不是我做的。”

    “再说了。”

    “这其中有没有巧合性?肯定是有巧合性的。”

    “我从实验室带走化学品,不代表我使用这化学品投毒了。”

    “说不定是其他什么人嫉妒朱芸,在她的杯子和洗漱用品里面放这些东西。”

    “不能直接把这个罪名扣在我身上吧?”

    “如果有证据的话,我完全可以认罪,可是现在没有证据!”

    “你们所说的都是一些猜测,可是并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就是我投毒的。”

    “虽然说我和朱芸之间的关系不好,我也承认我是有一点嫉妒她。”

    “可是嫉妒归嫉妒,我总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投毒害她吧?”

    “这完全没有任何道理.…”

    “并且以上的证据也完全不能够证实人就是我投毒的。”

    “有人看到我在朱芸的洗漱用品中投毒吗?”

    “并没有!”

    “所以我觉得朱芸的委托律师,你所提问的问题,对于我来说没有必要性。”

    “我没有做过这些事情,我也不会承认我做过这些事情。”

    “审判长,我伸张被告人的法律权益,要求朱芸的委托律师不再对我进行询问。”

    不得不说,黄雪梅的反应非常的快,并且反对措施也非常的激烈。

    从刚才的陈述点上来说,黄雪梅的陈述是有一定的道理。

    在刑法上,由检方和公诉人提起相关的证据,不能让犯罪嫌疑人自证自己无罪。

    刚才黄雪梅的陈述也是根据,不能自己证明自己无罪这一点来进行反驳的。

    说白了——还是抓住了没有直接证据这一个关键点进行反驳。

    可以说.…

    黄雪梅的陈述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了。

    或者说.…

    黄雪梅在投毒之前就已经翻阅国内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为自己投毒罪名开脱做好了准备。

    毕竟.…

    作为北都大的学生,对于某些法律知识的学习是非常的快速的。

    虽然说不能达到精通,但是对于某一罪名的解读,还是能够做到理解的。

    事实上。

 &nbs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BB书屋网】 m.bbwwljj.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