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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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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庭审:被告人的法庭质问,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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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合议庭入场。

    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来到审判台席位上。

    这一次的庭审,对于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来说,有着巨大的压力。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本案涉及的是国内顶尖大学内的学生投毒。

    影响力非常大。

    如果判决不好,那么舆论的声音将会很大。

    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都有着不小的压力。

    孙正平作为本次的审判长,在落座以后,敲响法锤:

    “本次庭审由北都中级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案由:”

    “由检方对于北都大学投毒一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黄雪梅提起公诉。”

    “下面请检方进行陈述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以及相关的刑期推荐。”

    “好的审判长。”

    这一次的检方公诉人陈乐,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点了点头开口进行陈述。

    “检方对于犯罪嫌疑人黄雪梅的控告陈述如下:”

    “根据检方的调查以及走访,和证据的锁定,已经确定黄雪梅是本案中的唯一嫌疑人。”

    “依照黄雪梅和朱芸所在的五号楼304宿舍,另外两名舍友的口供。”

    “表示黄雪梅和朱芸两个人有着深刻的矛盾。”

    “在案发前,黄雪梅甚至表示过有想要杀死朱芸的想法。”

    “并且通过调查,确定了朱芸是由于服用了剧毒化学品。”

    “而在此过程中,黄雪梅所参加的化学实验室内,缺少了重要的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去了哪里?”

    “根据化学实验室内的监控表明,这些化学品被黄雪梅带离了实验室。”

    “并且与朱云所食用的剧毒化学品一致。”

    “在本案当中,可以确认黄雪梅就是投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触犯故意杀人投毒罪。”

    “按照规定致人重伤或死亡,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当中,目前朱芸的状态,已经远超重伤,智力严重退化,所以我方认为,应当以情节严重进行判决。”

    “检方给予的推荐刑期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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