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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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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最高检回应!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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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讨论——“没有如果。”

    当然在其中也有不少的法圈大佬发声,认为不应该当做庭审证据。

    并且呼吁最高检方面能够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回答。

    申请最高检给予指导,带上了不少的标签,这个话题也冲上了热搜。

    …

    最高检内。

    其实在每个部门都有相关的舆论关注。

    像最高检有时候标明的年度重视案件,就是受到关注的舆论性案件。

    然后对这些关注度比较高的舆论性案件给予一定的指导示范作用。

    某办公室内。

    工作人员递交了一份热点内容。

    “李主任.…最近网上有一个热点案件,舆论的声音很大。”

    “这是我整理好的相关内容,请李主任你看一看。”

    “好。”

    李主任接过了这个相关内容,看了一眼,紧接着开口:“这个案子我会和其他领导商量商量。”

    “给出相关的指导。”

    …

    等到其他人走后,李主任再次看向了资料,默念一句:“这不胡闹吗?”

    “刑事案件不依照证据怎么判决?”

    “完全违背了刑事案件的判决诉讼程序!”

    很快,内部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该案件的审理有着一定的问题。

    并且直接对于该案件出示了相关指导。

    ——方如风案件本身,涉及到的内容,没有达到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动的行为。

    无论从方如风的言语,还是行为当中。

    都只能认定方如风,在主观意图上有着犯罪的意识。

    并不存在着客观的预备条件。

    在审判期间,审判人员也不得以未知的,预见的行为,对于该案件进行法理情景的规划。

    一切不符合现有证据的情形,都不应该予以采纳。

    …

    最高检给予的指导,可以说,非常的明确和清晰。

    就差指着鼻子说,这个案件你怎么搞的?

    怎么判的?

    白君律师事务所内,苏白看着最高检对于该案件进行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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