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行,这么搞是吧?
这不是逼人犯罪吗?
原本方如风应该判决一个无罪。
可是如果判了有罪。
那么谢婷婷以此拿到大部分财产。
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方如风就算是判了能判多久?
等他出来以后,会不会对谢婷婷怀恨在心,会不会觉得谢婷婷联合出轨的人来谋夺他家的财产?
这么一来方如风的整个人生都毁了,有没有可能会做出真的犯罪行为?
有可能!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完全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正常思维。
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说实话.…从审判员的角度来出发,这也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现在就是需要看合议庭对于这个案子,是怎么认定的。
…
合议庭商讨室内。
本次组成合议庭成员的除了林凤如,还有一名女性审判员和一名男性审判员。
林凤如首先对这个案子在刚才的答辩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这个案子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商讨一下上网搜索的线索证据能不能作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动。”
“我想听一下你们两个人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另一名女审判员开口:“这个案子咱们之前不是已经进行过商讨吗?我觉得判个缓刑就好。”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着犯罪预备的风险。”
“至于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证据。”
“其实将搜索和一开始方如风的表态结合在一起,完全可以当做证据来进行判决了。”
“这一点没有什么好继续商讨的吧?”
在那名女审判员回答完后,一旁久不出声的男审判员开口反驳: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
“审判长,我是不赞同这个观点的。”
林凤如:“说说怎么不赞同这个观点?”
男审判员继续开口:“我知道审判长的想法,是站在预观的角度。”
“可是在现实中没有发生的,怎么能依照预见进行判决?”
“这样子进行判决很容易造成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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