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开玩笑,张燕还会语无伦次的反驳。”
“那么张雪有没有提及过对吴昊的印象?”
“.我记得只是提过一嘴,说吴昊家里有钱,可人品不太行,她不是太喜欢吴昊这个人。”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在询问完马雪这名证人。
李晓将马雪的回答简单进行了整理,紧接着开口:
“审判长,基于以上陈述的几点,包括马雪作为证人的回答。”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从客观的事实角度上讲。”
“张雪对吴昊的印象,处在一个中等的水平,甚至有些偏下。
而不是吴昊所讲的,喜欢的程度。”
“从这一点可以看得出来,吴昊刚才在庭审上陈述张燕说过喜欢他,不想回家,这种说辞,存在着一定的说谎可能。”
“证人证言和物证中,都已经表示了,吴昊的犯罪行为是其个人主观意愿。
与吴昊发生关系,不是张燕的主观意愿。”
“根据以上,可以看的出来。”
“发生关系并不是张燕的主观行为。”
“那么由此可以推定吴浩具有一定的强迫行为。”
“检方申请驳回吴昊刚才的陈述。”
“.”
李晓的陈述简单明了。
说白了..
就是通过证人证言和张燕的笔记。
来驳回吴昊刚才说张燕喜欢他这件事情。
从而判定,吴昊的陈述是假的。
这么一来,关于吴昊的翻供情况,不能成立。
继而进行相关的判决判定问题。
可是在李晓陈述完毕后,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吴昊的委托律师孙石岩,举手示意进行发言。
先前被告方的陈述都是吴昊在讲。
可是这一次,公诉人的询问,以及证物和证人证言的出现。
需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进行回答。
一个不小心回答错了,就可能会出现什么其他的情况。
吴昊没有法律经验,不一定能够回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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