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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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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来自被告的质问,没有证据法院不能对我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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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快.…

    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各方进入到了庭审场上。

    书记员在宣读完庭审纪律和其他事项。

    合议庭成员入场。

    对于本次庭审,作为审判长的余成。

    刻意的关注过本次的庭审案件。

    对于本次案件,余成只能说相对比较难处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本次案件是四年前的案件。

    而且在本次案件当中,最主要的当事人,已经由于抑郁自杀。

    在一定程度上,证据不是那么的充足。

    所以.…

    依照现有的掌握证据来讲,不太好进行判决。

    当然.…

    在这个案子当中,还是需要看,被告方吴昊作为当事人和其委托律师在庭审上对于本次提起公诉行为的辩诉。

    在各方准备就绪后,余成开口:

    “本次庭审是对吴昊在四年前,对张燕实施强暴,并且威胁其出台,组织人员进行淫秽,提起的公诉。”

    “现在开始进行质证。”

    “请检方出具相关的证据,进行质证。”

    “好的审判长。”

    本次的公诉人也是负责本案的检察官。

    公诉人李晓对于这个案子,有着较深的了解。

    在质证环节,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相关证据材料,紧接着看向被告人席位。

    “请问被告人,关于四年前你和张燕等人一起前往某娱乐场所玩耍这一事项,你有没有什么异议?”

    吴昊:“没有。”

    “针对你和张燕,发生了关系,你有没有异议?”

    吴昊:“没有。”

    “根据四年前张燕的口供,以及相关的证据表明了,你属于强迫张燕发生关系,这一点有没有异议?”

    吴昊听到这句话,当即开口:“针对这一点,我有异议。”

    “我没有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我们两个人是属于自愿的,不存在强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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