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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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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执法权不代表着豁免权,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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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才的陈述中,已经表现的非常清晰了。”

    “双方之间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随后产生了推搡和斗殴的行为。”

    “这种推搡行为并不是违规行为。”

    “他是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权益的。”

    “我只想请问公诉人一个问题。”

    “有没有哪一条法律,清晰的写着,执法人员可以对一名无犯罪人员的正常公民,进行推搡殴打?”

    “没有吧?!”

    “所以这不是简单的违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

    “因为执法权并不代表着豁免犯罪的权利!”

    审判台席位上。

    蔡万强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却被林友平一法槌子敲回去了。

    “公诉人暂时不要进行发言了。”

    “我在这里询问一下公诉人。”

    林友平把眼前的诉讼材料翻了一页。

    继续开口:“公诉人能不能回答一下,检方认定何平在这个案子发生的过程中,是什么身份?”

    “是以执法人员的身份认定,还是以斗殴的身份来认定?”

    蔡万强在听到审判长的这个问题后。

    愣了一下。

    审判长,你可是司法人员啊,是法院人员。

    检方和法院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

    这个问题,不是妥妥的在为难我吗?

    这个我怎么回答!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蔡万强揉了揉眉心,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

    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刚才阐述答辩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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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或者凌晨,会发一张日常番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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