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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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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判决结果!连续质问!你凭什么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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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唐起冲突这个矛盾,是不是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

    “还有今天的庭审吗?徐峰等三人可能也不会遭受到致人死亡的刑罚。”

    “案件的起因是由方唐故意将林栋和徐峰等人关押在同一个地方,并且故意丢木棍进入看守场所,造成双方的冲突。”

    “以上是事件的起因。”

    “再有最关键的一点,是事件的过程和事件的结果,以及造成事件结果后的反应。”

    “我方还是不理解,在事件发生以后,为什么当时不公布林栋的真正死因。”

    “作为公民,我们享有知情权,尤其是对亲属死因的知情权。”

    “这种掩盖的行为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责任,还是怕影响了自己的前途?亦或者是为了保护犯罪人员?”

    “这三个方向中肯定有一点是符合当时的情况的。”

    “无论从哪一点来讲,应该吗?都不应该!”

    “因为以上三点,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由此可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

    被告方当事人方唐和董冰,并没有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是以违法的行为想要掩盖事实的结果。”

    “基于以上的情况和方唐以及董冰两个人的职能来看,伪证串供,刻意隐瞒事实,有着主动犯罪的动机,造成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此类种种,不进行重判,无疑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

    “本次庭审是公开审理直播庭审,我想庭审外的观众和我的观念是一样看法。”

    “必须进行重判!”

    “并且我不认为这是一次舆论裹挟司法的行为,而是一场舆论监督司法的行为,舆论想要看到的是司法上的正义,所以才会产生出了舆论。”

    “而不是利用舆论来逼迫任何判决的影响。”

    “从种种情况表明,被告方都已经严重的涉及到了刑事责任。”

    “从重判处无论是站在情感上,还是站在司法上都有理可讲,有法可依!”

    “对于被告方当事人陈述的,是舆论裹挟进行判决的行为,我方并不认同!”

    “反而我认为对方才是利用舆论的压力,想要让自己进行从轻判决。”

    “如果被告方真的无罪,那么为什么一开始就要遮遮掩掩?为什么一开始不公布林栋真正的死因?为什么要进行伪证?”

    “这些问题被告方当事人能回答的上来吗?”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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