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关灯
护眼
第209章 质问,结果正义VS程序正义!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没有!

    这就相当于你卖菜刀,把菜刀卖给别人了,自己有罪吗?没有。

    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故意”“不明知”。

    在法律的定义上,个人的传播是由个人的主观意愿完成的,可是播放器不是。

    播放器是由用户的思维来进行主导的,这也是苏白进行答辩的一个重点内容。

    .

    ….

    大约过了一分钟。

    沈翔深吸了一口气,没有继续就着这个话题陈述。

    而是又从侧面开始进行询问:“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问出来的问题,我方认为,与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

    “庭审是对本案的讨论,不是针对其他事项的讨论。”

    “只论述在本案中,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沈翔再次发问。

    苏白回复:“是的。”

    “那么传播污秽视频,是由动播进行的,王博作为公司的实际人,明显的知道这件事情,对此他做了什么?”

    “换句话问:他有没有做出什么控制?”

    这个问题才是本次庭审案件的核心问题。

    做出控制!

    等同于说,从侧面印证了王博的主观行为。

    王博是不是放任动播传播污秽视频,这个才是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之一。

    苏白开口:“这个需要请我方当事人进行回答。”

    “好的。”

    沈翔发问的方向转到了王博身上。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王博,你是否“放任”了污秽视频的传播,在你知晓以后,是否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是的,我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能不能进行简单的谈谈,大致的聊一下,你是怎么进行控制行为的,在什么时间点知道的这件事。在什么时间决定控制的。”

    “可以,我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半年前吧,那个时候动播的流量涨的很迅速,我很开心,就查了一下是什么原因,后面是得知了原来用户喜欢用动播观看污秽视频。”

    “当时我就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制止和控制。”

    “你当时主要的控制方法是什么?”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BB书屋网】 m.bbwwljj.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