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关灯
护眼
第192章 判定:非主观故意!网友热议!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徐冰等人,在当时的情形之下,对于其人身自由和尊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严重的侵害。”

    “并且这个不法的侵害是一直在进行和持续着的。”

    “我方实施的行为是为了阻止李飞等人对我方继续实施不法侵害。”

    “即我方认为我方属于正当防卫。”

    .

    …

    咚咚!

    “检方有没有什么要讲的?”

    吕安开口:

    “有的审判长,我方认为对方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首先,根据正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以及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防卫过当,防卫挑拨,偶然防卫。互相斗殴等。”

    “在陈斌这个案子当中,显然是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

    “首先来说,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的环境和损害的后果等情节。”

    “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中第20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在陈斌这个案子当中,李飞和徐斌等人对于何丽娟与陈斌的不法侵害,显然只属于侮辱以及轻微的殴打,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与损伤。”

    “但是陈斌使用刀具对于其他人造成了两人死亡,三人重伤以及数人轻伤的局面,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所以我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以防卫过当中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进行判定。”

    “基于以上行为,我方要求法院对于陈斌的行为严重判处。”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了。”

    陈述完毕。

    吕安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

    法院判定了陈斌非故意。

    依照法律条例和解释,他没有任何的意见。

    可是判定正当防卫,这一点他并不认同。

    因为陈斌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当然,吕安的陈述需要法院进行判定。

    PS:求月票~

  &nbs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BB书屋网】 m.bbwwljj.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