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关灯
护眼
第129章 当庭怒怼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苏白:“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严向上:“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孔建图:“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咚咚!

    王建军继续开口:“各方均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现宣布案由:”

    “本案上诉人为林浩学,上诉理由:认定一审判决有误,请求重新判决,认为事实依据有问题,认为执法方提供的证据有误,并申请追责。”

    “案由是否属实.….?”

    苏白开口:“属实。”

    咚咚咚!

    “案由属实,现请诉讼上陈诉诉讼请求。”

    “诉讼方代理律师,现在你可以开始陈述伱方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了.….”

    “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在陈述之前,我想要先将案件进行大致的描述,申请陈述。”

    咚咚!

    “可以,不过不能够不客观,不依据事实进行描述,若有不实言论,审判席有权打断你的陈述,并且驳回你的诉讼申请。”

    “这个你清楚吗?”

    “好的审判长,我清楚。”

    申请得到通过以后,苏白深吸了一口气,对于该案件的大致过程进行描述。

    “案件大致经过。”

    “六年前,我方当事人林浩学,在离开家和同学出去玩,在晚上大约9:20左右,回家的路上,经过了一条胡同,发现了一具女尸。”

    “无监控,无摄像。”

    “报案以后,警方通过排查,认定我方当事人林浩学,为犯罪嫌疑人。”

    “认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点:”

    “第一,当时尸体在胡同的角落,走访调查发现来往有数人,无人发现尸体,但是却偏偏是由林浩学发现的,认为这是一个疑点。”

    “第二,林浩学身上当日有伤口,并且为抓痕,认定这伤口是被害人反抗造成的。”

    “第三,林浩学的口供存在疑点,在反复询问的过程中,口供得不到一致的口径,以此认定林浩学口供有一定问题。”

    “第四.….”

    “.….”

    关于当时对于林浩学的指控和案发经过,苏白缓缓开口,进行了一一的列举。

    这些都是从一审的卷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BB书屋网】 m.bbwwljj.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