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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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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质问检方,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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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指控我方是依据那一条法律而来?又或者是直接抛开了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法定法规?!”

    庭审最重要的是证据!

    这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从主观因素上,还是从客观因素上,都围绕着一个问题去辩论,那就是法律的适用解释以及证据。

    就好比:如果在此案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发现了行为人林秀有被打的证据。

    那么完全可以控告王明轩。

    亦或者是,王明轩有辱骂林秀的行为,也是证据。

    可是吕红梅的陈述是什么,是主观,没有任何行为依托的主观.…

    这不妥妥的,是为了影响审判长的意向,瞎扯淡吗?

    苏白的一连数问,把吕红梅的脑瓜子问的嗡嗡的.

    不是

    咱们不是在互相陈述吗.….?

    你这直接开始攻击我来了.….?

    并且,我还不能反驳。

    不是反驳不了的那种,而是不能反驳的那种。

    难道她在庭审上直接说,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这一法定条件不行吗?

    肯定不能说!

    所以,面对苏白一连串的质问,吕红梅脸都气绿了。

    但是又不能说太多其他的,只能保持着沉默。

    对于这场庭审。

    苏白早就有了准备,根本不用担心的。

    只要审判台席位敢说一个不子,庭审结束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写材料。直接进行举报。

    这还有啥可说的。

    直接举报就完事了呗。

    念头闪过以后,苏白继续开口陈述:

    “检方的表述,是站在行为人一方的,从主观方面进行表述的。”

    “可是.”

    “法律的适用原则是根据证据,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

    “而不是从某个主观方面。”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苏白陈述完以后,看向审判席位。

    此时的审判席位。

    江河涛在考虑社会的影响的层面。

    张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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