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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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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疑罪从无,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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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咚!

    “以此判定!”

    “王明轩在已经得知林秀恐慌的情况下,对于林秀跳车的事件,没有刑事上的因果关系,所以不负有责任关系。”

    这个判定。

    不是说直接判定了王明轩无罪,只是说,林秀的这个恐慌和跳车是属于自己的意愿,中间没有王明轩强迫或者是其他威胁等因素造成的。

    当然。

    这么判定没有任何的问题。

    毕竟

    如果这个不判定的话,那么在法律的意义上。

    王明轩是属于故意犯罪的措施,而不是以过失犯罪致人死亡被提起公诉。

    “对于此判定,双方有无异议?”

    面对审判长江河涛的询问,苏白和吕红梅都没有任何的意见。

    苏白:‘我方无异议。’

    吕红梅:“我方无异议。”

    .

    ….

    咚咚!

    “下面针对第二个问题进行讨论。”

    因为刚才冯茜的不当发言,江河涛没有再让审判员进行发表意见。

    而是全程由自己进行表述。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表明,在林秀将身子探出车窗的时候,王明轩注意到了以后,松开了油门。”

    “以上。”

    “根据王明轩的表述已经很清楚了,是为了避免过来车辆对于林秀造成伤害,而通过法院的调查,这段路段的确有着不少过来的车辆,说法合理。”

    “判定王明轩踩刹车,和在主观上,与预知林秀会跳车,没有因果关系,继而连带判定王明轩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窗外,预知林秀会跳车,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以上判定,双方是否有异议?”

    根据以上问题。

    一旦判定,那么将会证实王明轩没有达到过失犯罪的条件。

    在听到江河涛的即将判定的时候。

    吕红梅急了。

    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有异议。”

    “请检方陈述或者是表明证据事实证明判定错误。”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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