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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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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行政违法?你是真敢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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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为(三):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多次,对此,我方提出质疑。”

    “即,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二: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我方认为,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即,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一次的诉讼申请,仅仅只是两条。

    第一条还算是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毕竟是做无罪辩护。

    可是这第二条闹哪样?

    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

    啧啧啧。

    你是真敢说啊!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打量着苏白。

    只是心里思考着苏白说的行政违法是哪一点.…

    .

    ….

    审判台席位上。

    白安微微皱了皱眉,随即,看向了被诉讼方席位。

    “现在请被诉讼方检方,陈述发言。”

    莫晓稍微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张来冬无罪,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我方提出异议。”

    “我方认为,张来冬在此案当中,非法建桥,涉嫌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根据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意义上对于寻衅滋事的定义,确认张来冬已经构成了严重情节的寻衅滋事。”

    “我方认为,在诉讼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是不允许亵渎的!”

    “我方陈述完毕。”

    在莫晓陈述完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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