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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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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第一次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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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还的确有一定的难度。

    难点在于,法官的倾向性。

    先说一审的判决结果

    一审之所以认定张来冬的寻衅滋事,主要的原因是在于一点,根据寻衅滋事罪的定义中的第三点。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判定理由。

    修桥所占用了公私财物,进行收费,用以自己牟利。

    牟利的金额达到了三万元,即判定了六个月有期徒刑。

    不得不说

    这个寻衅滋事罪,还真牛。

    按照这种定义的话,的确没有毛病.

    可是这个罪名完全不讲道理判你,你又挑不出来任何的毛病。

    你说你没罪?

    好!

    我直接拿出来法律条例,指着念给你听,再给你解释。

    你还说你没罪?

    不是,你嘴咋那么硬?

    我都是按照法律条例念给你听了,你还说你没罪?

    顶嘴?!

    判你丫的!

    不仅判,而且判的一点毛病都没有,让你没有任何的办法。

    因为判决完全是按照法律条例来的,你挑不出来任何的毛病。

    嘶.

    再来看看对于行政处罚的判定,未经批准,私自建桥,不当得利,处罚三十万元。

    这个罚款的力度也很大,张来冬根本承担不起。

    啧啧

    不得不说,那个什么建桥公司为了接工程,还挺懂法,二话不说就进行举报,不仅举报了,还举报成功了!

    TMD。

    苏白在了解完这些以后,随后又对卷宗内提交的证据材料大致过了一遍。

    简单整理过后,长呼了一口气。

    “先见见当事人吧!”

    .

    ….…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苏白带着李雪珍来到了南川县看守所内。

    在提交了相关的材料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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